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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供销系统老物件及有关影像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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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9 12:26: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广泛收集和保存供销系统相关历史影像资料及历史老物件,更好地弘扬供销精神和企业文化,进一步做好供销宣传文化工作,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供销系统老物件及有关影像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主要是与南昌市供销系统发展相关的、反映我市供销系统改革变迁的影像、文献资料,以及与全国供销系统发展相关的历史老物件。
  二、征集内容
  (一)历史老物件类(全国范围)
  1.具有历史沉淀和展示价值的代表性物品,包括票证、牌匾、印章、报刊、书籍、档案、文件、荣誉证、工作证、职称证、社员证、股票、股金证、票据、借据、笔记本等。
  2.具有独特性质和历史价值的小型设备或生产工具、劳动用品,包括营业柜台、办公桌、算盘、称、扁担、货郎担、马灯、工作服(鞋、帽)等。
  (二)影像及文献资料类(全市范围)
  1.影像资料:各级领导、劳模及先进人物参加供销系统相关的各种会议、调研视察的照片和影像资料与南昌市供销系统相关的历史照片和影像资料等。
  2.文献资料:与南昌市供销系统相关的著述、手札手稿、文稿、账本、信函、电报,市县供销合作社公开出版的年鉴、社史、社志,以及历史文件、章程、历史书籍等,尤其是与重大事件、重要会议有关的物证。
  三、征集时间
  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7日。
  四、征集要求
  1.入选后的历史老物件及文献资料一经签订转让协议,归征集单位所有;
  2.入选后的影像资料一经签订转让协议,所有权和相应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一并转让;
  3.参加征集的历史老物件、影像及文献资料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无权属纠纷,不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行为;
  4.参加征集的老照片、视频应附上相关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活动内容、提供人单位和姓名等基本要素);
  5.照片和视频:可选取电子发送方式,将影像资料及文字说明发送至征集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注“供销系统老物件及有关影像资料征集”;
  6.历史老物件及文献资料:先拍摄不超过1分钟的视频发送至征集电子邮箱,经初审通过后,再选取邮寄或当面交接的方式。
  五、征集方式
  本着史料和文物持有人自愿的原则,采取无偿捐赠、有偿转让等多种形式征集。所有征集物品将经评审专家组鉴定筛选,评定出相应等级后,与物品所有者签订转让协议,待公示结束后,给予相应等级的转让金。
  六、奖励措施
  对评选出的优秀物品,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转让金:
  特级,1名,转让金额10,000元;
  一级,3名,转让金额5,000元;
  二级,5名,转让金额3,000元;
  三级,10名,转让金额1,000元。
  详情咨询:张女士
  联系电话:0791-86760059
  征集邮箱:645522544@qq.com
  实物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婺源路1020号南昌供销大楼北楼21楼张女士收,电话:18679106777。
  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9月28日
https://mp.weixin.qq.com/s/MdE4QXIfR07X-4f9HbG9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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