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安三晋
共享美好
活动介绍
为《中共忻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转发<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在全省开展"法安三晋共享美好"2023年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忻法委守组文〔2023]4号)文件精神,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征集作品参加"法安三晋共享美好"2023年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法安三晋共享美好
时间安排
2023年9月27日前将参赛作品报送回定襄县妇联邮箱
作品内容
作品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内容进行创作:
1.法润人心。以法律规范、以文化赋能,围绕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广泛宣传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等最新成果,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等。
2.法解民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广泛宣传民法典、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3.法护平安。立足平安忻州建设,营造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的良好生活环境,大力宣传刑法、国家安全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4.法兴乡村。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治理有序有效,深入宣传乡村振兴法、土地管理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与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5.法优环境。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广泛宣传税法、合同法、企业法、物权法、公司法、反垄断法等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
6.法伴成长。关注未成年人成长,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作品形式
本次征集法治动漫和法治微视频两大类作品。法治动漫作品包括:法治动漫故事短片、法治动漫公益广告短片;法治微视频作品包括:法治微电影故事短片、法治微视频公益广告短片、法治宣传MV短片。
1.法治动漫类
法治动漫故事短片:视频像素尺寸1920*1080PIX,25帧/秒,采用普通话配音,需适合电视(DVD MPEG2格式)和网站(WMV格式)、公共电子显示屏、公交移动电视、楼宇电视等媒体播出要求;时长以3分钟左右为宜;不限制作方式,二维、三维、定格等动画形式均可,需附1幅高清现场制作剧照和3幅以上源文件关键帧高清截图。
法治动漫公益广告短片:时长以30秒和60秒为宜,建议最长不超过60秒,如需缩短或延长时长,以5秒为单位;其他要求与法治动漫故事短片一致。
2.法治微视频类
法治微电影故事短片:视频像素尺寸1920*1080PIX,25帧/秒,采用普通话配音,需适合电视(DVD MPEG2格式)和网站(WMV格式)、公共电子显示屏、公交移动电视、楼宇电视等媒体播出要求;时长以5-10分钟为宜;需附1幅高清现场拍摄剧照和3幅以上镜头高清截图。
法治微视频公益广告短片:时长以30-60秒为宜,如需缩短或延长时长,以5秒为单位;其他要求与法治微电影故事短片一致。
法治宣传MV短片:时长以60-120秒为宜,如需缩短或延长时长,以5秒为单位;可以采用原创歌曲或者其他与主题相关的歌曲、背景音乐等;其他要求与法治微电影故事短片一致。
参评须知
(一)作品应是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创作的,且与此次活动主题相契合的原创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
(二)作品应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专业性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注重以案普法,注重阐释法律知识,注重讲述人民群众身边的法律故事,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
(三)作品报送要符合格式要求。系列作品不超过3件,系列作品按名称计1件作品。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作品正片中一律不得标注参赛人姓名、参赛单位名称、制作单位标志等与作品内容无关的信息。作品开始前蓝色底版打字幕(留够十秒),内容应标注四要素:2023年度山西省法治动漫微视频大赛参赛作品、类别、名称、时长;作品结尾处留十秒以上黑场。
(四)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力。
(五)参评单位须完整、准确、真实填写参评作品征集报名表,对其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六)参评单位同意授权主办方在网络及其它媒体上播放参评作品,并有权对参评作品进行二次剪辑,参评单位有义务配合活动进行宣传推广。
(七)主办方不承担参评作品和资料的邮寄、保险费用,不承担参评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参评资料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所有报送作品U盘、光盘等储存介质及相关资料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八)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不经预先通知对评选活动所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申报方式
县委大院8号楼定襄县妇联领取表格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瑾
联系电话:6022264
https://mp.weixin.qq.com/s/drhj9TRxXl8lvD-YhoBbk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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