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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展示武汉摄影创作丰硕成果,促进武汉摄影艺术繁荣发展,以纯粹的摄影艺术向英雄城市致敬,以高水平的艺术展览彰显英雄人民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特拟定于2022年12月份举办首届武汉摄影艺术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武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武汉市摄影家协会
二、活动时间
征稿时间:
2022年9月1日—11月30日
展览时间:
2022年12月20日—2023年1月10日
三、展览地点
武汉市群众艺术馆展览展示厅
四、征稿对象及稿酬
本次活动的征稿对象为武汉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对入选作品,也不发放奖金或稿酬。
五、征稿邮箱
whssyjxh foxmail.com
六、类别设置
本届摄影艺术展设4大类别:纪录类、艺术类、商业类、多媒体类。
将按照入展作品总数20%产生佳作奖。
七、展览作品数量
从征稿作品中,评选出100幅在展览现场展出。
八、投稿作品要求
(一)纪录类
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重要性。作品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投送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长期关注类作品(如武汉历史变革、脱贫攻坚等),每件作品数量限12-20幅,拍摄时长至少跨越3个年份,且至少有一幅在2020年1月1日后创作。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二)艺术类
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鼓励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
(三)商业类
商业摄影以推广商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且至少有一幅在2020年1月1日后创作。
(四)多媒体类
包括纪录类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与(但不限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应确保拥有音乐等素材的合法使用权。作品须在2017年1月1日后创作,每部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不少于60秒,分辨率不低于1080P,画幅比例不限。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者的姓名和分工(不超过4人)。
九、投稿规则
1.凡武汉市摄影家协会会员、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要求实名制,作品须在2017年1月1日后创作,拍摄地点不限,题材不限;
2.市级以上评比评选中入选、获奖作品,不能再次参与投稿;
3.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投稿总数不得超过10件,组照按1幅计算。为避免统计遗漏,同一位作者的作品请一次性投送完毕;
4.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允许两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
5.投稿电子作品应为jpeg格式,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图片不小于5M。每幅作品请按照“投稿类别+作品名+作者姓名+手机号码+拍摄时间及地点”命名文件名(如:纪实类+《爱在夏天》+李某+130XXXXXXXX+2020年7月汉口江滩),图片上不得增加边框、水印和文字等装饰标记,不得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稿。
十、评选
本届展览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在评选系统上对作品(电子文件)进行集中评选;终评由组委会聘请省内外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由评委会进行统一评选。
评委会名单另定。
十一、入选作品公示
最终拟入选作品将在武汉市文联和武汉市摄影家协会所属平台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入选作品奖励
凡入选本届展览的作品,均向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武汉市摄影家协会规定申请入会。
十三、其他事宜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联系人:李沂阳
联系电话:027-82635650。
武汉市摄影家协会
2022年8月30日
https://mp.weixin.qq.com/s/FBv3jCWlmJgfID_9cGql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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