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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沙镇首届“头菜节”摄影大赛,邀你来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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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1 13:55: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庆祝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进一步推介鹿寨县农业生产和乡村振兴的最新成果,宣传寨沙镇“头菜之乡”的美誉,浓郁地方特色品牌,经研究,决定举办鹿寨县庆祝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暨寨沙镇首届“头菜节”摄影大赛。

  图片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题材

  参赛作品重点围绕新时代寨沙高质量发展建设取得的成就,反映寨沙境内生产建设、田园风光、风土人情,展现寨沙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态势,突出寨沙社会文明风尚,推介寨沙地域特色旅游、美食美景等,体现人民群众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奋勇担当的精神风貌。

  二、投稿须知

  1.县内外摄影协会、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采取自由投稿方式)。

  2.作品要标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涉及著作权等法律责任,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

  3.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投稿不限篇幅,每个组照算一幅,电子投稿,每幅作品文档不小于3M。

  5.参赛作品截稿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12:00。

  6.大赛不收参赛费,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入选作品用于其相关的宣传活动。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寨沙镇人民政府所有。

  8.投稿请将作品打包传送发至邮箱:gxlzrbkld 163.com,文件包命名:“作者姓名+电话号码”,联系人:刘克林,电话:15977216998,欢迎广大影友踊跃参加。

  三、评选方式

  本次摄影大赛评选由主办方邀请鹿寨县知名摄影人士组成评选组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集中评选。

  四、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励人民币800元;

  2.二等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各奖励人民币600元;

  3.三等奖6名,颁发获奖证书,各奖励人民币400元;

  4.入选奖40名,颁发获奖证书,各奖励人民币200元。

  所有获奖者各加赠一份鹿寨县寨沙镇特产大礼包。

  每个作者只能评一个奖项,以作品高顺位为准,入选作品作者可重复。凡在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均设资金和颁发获奖证书。

  中共鹿寨县寨沙镇委员会

  鹿寨县寨沙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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