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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韶关市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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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0 14:46: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正式开始啦!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韶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韶关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韶关市林业局、韶关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宣传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摄影家协会

  •征集阶段•

  2020年12月15日--2021年3月15日

  •评选阶段•

  2021年3月下旬

  •网络投票阶段•

  2021年4月上旬

  •颁奖阶段•

  2021年4月底

  征稿对象

  全市广大市民及摄影爱好者

  奖项设置

  优秀作品奖

  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全国摄影展览评选有关规定,本次摄影征集活动不评等次,评选优秀作品奖200幅(组),每幅(组)作品各奖励300元;

  十大人气作品奖

  优秀作品评选结果公布后,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网络十大人气作品”投票活动,按网络投票数量从高到低选取10幅(组)人气作品,每幅(组)各奖励500元;

  备注

  (一)同一作者获优秀奖数量限定在5幅(组)以内,“网络十大人气作品”1人仅可入选1幅(组);

  (二)已参加第一届韶关创森主题摄影大赛和“十大樟树王”摄影征集活动并获奖的作品不能再次参加评奖;

  (三)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在各大媒体公布入选作品名单,并为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往届获奖作品

  图片

  《丹霞晨雾》作者:唐晓军

  图片

  《沙湖秋色》作者:熊亮

  图片

  《小心翼翼观蝴蝶》作者:龙萱薇

  作品内容

  所有征集投稿作品要紧扣“聚焦生态善美韶关•发现森林城市之美”主题,以展示韶关市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为目的,多角度记录韶关优良的生态资源禀赋,反映韶关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来的工作历程和建设成效。

  ▼滑动查看更多

  (一)聚焦生态底色,展现韶关城区森林进城、森林围城的森林城市总体风貌,以及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反映森林生态资源禀赋的美好画卷;

  (二)聚焦大地植绿,展现森林碳汇造林、生态景观林带、生态修复、公路沿线绿化、种苗培育、万里碧道、农田林网、乡村绿化美化等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建设历程和成果;

  (三)聚焦心中播绿,展现韶关全域创森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森林文化、自然科普教育和义务植树等全民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生动影像;

  (四)聚焦全民享绿,展现城市公园绿地、城区道路绿化、立体绿化、林荫停车场等城市绿化网络建设成果,体现城乡居民“推窗见绿,出门进园”的美好生活,聚焦广大群众乐享森林城市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彰显森林城市提高生态福利、增进民生福祉的发展成效;

  (五)聚焦四级联创,展现森林县城、森林小镇、森林乡村的总体风貌和森林生态建设成果;

  (六)聚焦产业惠民,展现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特色经济林、中药材基地、用材林基地和花卉苗木等生态产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聚焦生态保护,展现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管护、林业科技支撑和古树名木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情。

  投稿方式

  图片

  投稿邮箱:sgscsb2019 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韶关全域创森摄影征集集活动投稿),联系电话:0751-8890986联系人:陈凯。

  市直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带头参与投稿;各县(市、区)创森办、宣传部要积极组织本地摄影爱好者和干部职工参与投稿,选送30幅以上照片集中报送市创森办;各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国有林场要选送5幅以上照片报市创森办;市摄影家协会组织本协会会员及有关摄影组织征集稿件。韶关创森公众号和主流媒体将刊发征稿启事,面向社会公开征稿。

  技术要求

  图片

  (一)投稿作品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创新感的作品;

  (二)所有来稿作品只限彩色,相机、航拍、手机作品均可,以电子版形式提交,文件为JPEG格式,尺寸不低于3000像素(或大小在5M以上);

  (三)参赛作品均不得违背拍摄对象真实性的原则,仅允许对图片的亮度、对比度、饱和度和剪裁构图等进行适当调整,禁止作合成、添加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须保留作品的EXIF原始信息。

  (四)参赛作品必须是在韶关市境内拍摄的原创作品,单幅、组照(按1幅计)皆可,作品拍摄时间原则上要求在2019年1月1日以后;

  (五)参赛作品须在照片(含组照)图片名称中,按顺序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标题+拍摄地点+联系电话。

  版权界定

  (一)原创界定。参赛作者须保证对自己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如果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

  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二)所有权界定。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参赛者须自行备份原始作品。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非商业使用权(包括编辑画册、举办展览、网络展示、社会公益宣传、媒体发布等),不再另行支付报酬,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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