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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岭南明珠·生态始兴”全国摄影大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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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9 14:28: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始兴虹桥》李志文摄

  为宣传始兴围楼文化、生态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乡村文化,推动始兴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树立始兴良好形象,实现绿色崛起。中国摄影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摄影出版社)、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及中共始兴县委、始兴县人民政府共同举办2020“岭南明珠·生态始兴”全国摄影大展。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始兴县委、始兴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始兴县委宣传部

  始兴县文联

  始兴县摄影家协会

  征稿内容

  以“岭南明珠·生态始兴”为主题,聚焦始兴围楼,关注绿色始兴,讴歌红色始兴,发现美丽乡村。诚邀国内摄影爱好者云集始兴,通过对始兴围楼文化、生态文化、红色文化的拍摄,更深层次的挖掘始兴千年古县的深厚历史内涵和优美宜人的生态环境,让更多人关注、了解、熟悉始兴的围楼建筑、民俗风貌、人文景观、自然风光、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民族风情,推动始兴的生态之旅、红色之旅、围楼之旅、乡村之旅。

  征稿对象

  面向全国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

  截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截稿

  入展作品评审时间

  2021年8月

  入展作品

  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评审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主办方媒体公众号及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主办方将公布最终入展名单。入展作品计划100幅,稿费500元/幅。同一作者入展作品不得超过2幅。以上入展作品均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计分和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计分。

  作品要求

  (一)投稿作品必须是2019年9月之后在广东韶关始兴县区域范围内拍摄的作品,须用一句话(20字以内)写明哪个镇、村的人或事或景,投稿作品要求立意鲜明、场景真实、形象生动。画面语言丰富,有较强的视觉表现力,本次大展征稿只收单幅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二)投稿作品不可改变影像的原始面貌,如删除、挪移、拼接和改换色彩等,但可适当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灰度的调整和镜头视角造成的畸形矫正,以不违背拍摄对象的真实性为准。

  (四)入选作品主办方将直接联系入展者提交足够精度的电子文件供放大展出使用。单幅文件TIF格式文件须在20M以上,JPG格式文件必须5M以上,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所有入选作品的电子文件若达不到输出精度,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入选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

  (五)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出版、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另支付稿费。

  (六)大展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独立作者,并对投送作品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在先合法权益。投稿者须承担由其稿件和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

  (七)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八)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九)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十)该展不收参加费。

  (十一)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征稿联系人

  1、中国摄影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

  2、广东省摄影家协会联系人:

  3、始兴县摄影家协会联系人:

  2020“岭南明珠·生态始兴”全国摄影大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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