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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稷下杯”师生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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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30 14:00: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关于举办“威海银行杯”山东理工大学科技文化艺术节(2017)的通知》的精神,为繁荣校园文化生活,展示我校师生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新风貌、新行动、新成就,反映我校师生员工文明向上的精神面貌和文化素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大学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理工大学第三届“稷下杯”师生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相关事宜如下:
一、组织单位
  承办:校工会 美术学院

  协办:教职工书画协会 教职工摄影协会
二、比赛主题
  共筑强校梦 扬帆新征程
三、征稿对象
  全校在职师生员工、离退休人员及校友。

四、书画作品征稿要求
  (一)作品内容

  以赞美校园人文风情、歌颂学校建设成就为主题,内容健康向上。欢迎自创诗词,书写古代诗文者,请注意使用权威版本。

  (二)规格

  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绘画、篆刻三个部分,不符合以下尺寸要求者不予入选。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交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请竖式书写。

  绘画部分:绘画作品请交作品原件,以国画为主,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请竖式绘制。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交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超过六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三)投稿数量

  每位参赛者参赛作品不能多于2件。

  (四)信息填写

  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

  (五)收稿地址、联系人

  离退休人员书画篆刻作品交到离退处老年书画协会,联系人:张承聚,联系电话:2781148;

  美术学院在职教职工书画篆刻作品由美术学院负责征集;

  非美术学院在职教职工书画篆刻作品请交到鸿远楼201-1室。联系人:巩绪发,联系电话:2780963;

  学生书画篆刻作品交到美术学院学生会,联系人:秦伟伟,联系电话:13371583161。
五、摄影作品征稿要求
  (一)作品内容。以反映学校发展历程、歌颂学校建设成就、赞美校园秀丽风光、反映广大师生立德树人、勤奋学习的精神风貌及祖国大好河山为主题,内容健康向上。
  (二)参赛作品须为拍摄者原创,并对作品的合法性负责,所有作品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三)为保证参赛作品的一致性,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签名、水印等修饰。
  (四)投稿数量
  每位参赛者参赛作品不能多于3件,其中反映学校人文、风光内容的不能少于1件(组照须合成为单幅照片的规格参赛,一组组照以1件作品计)。
  (五)投稿方法

  本次征稿仅限数码照片,采用网上投稿方式,请将应征作品(jpg或jpeg文件格式,文件命名为:作者姓名+作品标题.jpg,并不低于1000万像素)和填写的《“稷下杯”师生摄影比赛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lgdxsyxh@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上注明“稷下杯摄影比赛参赛作品”。联系人:穆冠成,联系电话:2780671。
六、征稿日期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5月3日截稿。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展览不收取参展费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有权用于宣传展览、印刷出版、网络展示、媒体播放等非赢利性活动,不再另行支付稿酬,在部分用途中标注作者姓名。


  参加征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约定。

  (二)主办方将推荐部分获奖作品参加由山东理工大学与青岛大学联合举办的“万紫千红·诗意校园”书画摄影联展,本次展览将分别在我校和青岛大学展出。有关作品遴选以及展览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来源:科技文化艺术节(2017)组委会

编辑:曹佃丽

审核:李秀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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