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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美丽西藏”林业摄影大赛征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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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4 14:05: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藏是青藏高原的主体,素有“世界屋脊”之称,是世界山地冰川最发育的地区,是我国和东南亚地区主要江河的发源地,素称“江河源”和“生态源”,是中国乃至东半球气候变化的“启动器”和“调节器”,生态地位极其重要。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承担着建设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改善荒漠化生态系统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五位一体”的高度,西藏作为国家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西藏的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效显著。人均森林面积、活立木蓄积量、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大中型野生动物种群数量、自然保护区面积均居全国第一。今年又恰逢中国自然保护区发展60周年。
  为了充分展示西藏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果。展示西藏最典型、最重要、最珍贵、最精华的自然生态系统,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最美的自然景,增强人们对高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关注度,进一步加快西藏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绘制美丽西藏的宏伟蓝图,特举办“美丽西藏”林业摄影大赛。现面向:国内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征稿,比赛的有关征稿事项如下:
  一、比赛名称
  “美丽西藏”林业摄影大赛。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林业厅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西藏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三、比赛宗旨
  呈现西藏生态保护与建设最美瞬间,展示西藏最典型、最重要、最珍贵、最精华的自然生态系统;展示西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成果;展示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最美的自然景观;展示造林绿化、防沙治沙、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成果;激发公众对西藏高原生态保护事业热情、关注、支持。
  四、比赛时间
  (一)征稿时间:2016年6月10日-2016年9月1日
  (二)结果公布时间:2016年10月底公布获奖作品名单。获奖作品名单将在西藏自治区林业信息网公布。
  五、参赛作品内容及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以西藏为拍摄地,以展示西藏自然景观、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造林绿化等成果为重点。
  (二)参赛作品应为用数码照相机拍摄的符合大赛主题的原创照片,包括红外相机拍摄的照片。参赛作品单幅照和组照不限,黑白与彩色不限。
  (三)参赛照片必须由作者亲自拍摄,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但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删改、添加、合成等技术调整。
  (四)红外影像照片必须在野外自然生境状态下拍摄。提交红外相机拍摄原片,不能做裁切或后期处理。所使用的红外相机若有拍摄信息请保留。请在文件名中注明物种名称和位点的生境。
  (五) 参赛作品必须为数码照片,格式要求为JPEG,每张图片的文件长边不小于2000像素。参赛作品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照片电子版要求大于2M。
  六、奖项设置
  比赛组建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奖,对优秀作品以及优秀组织单位予以奖励,并择时举办摄影展览。
  金   奖1名:奖金1万元
  银   奖3名:奖金5000元
  铜   奖5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1000元
  七、作品投送方式
  参赛作品要以“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作者”作为文件名称,注明通信地址、邮箱,将作品电子文件寄至比赛指定电子邮箱:mlxz2016@163.com
  咨询电话:0891-6813290   0891-6834932
  联 系 人:江永贵   次仁朗杰
  联系地址:西藏拉萨市林廓北路22号(西藏自治区林业厅)
  八、主办单位声明
  (一) 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凡因参赛作品而引起的法律问题,如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一律由作者自行负责。
  (二)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请参赛者注意备份原始作品。
  (三)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均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且在照片使用中享有署名权。
  (四)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组织方有使用权。组织单位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出版、网络等用途时,不再另行支付稿费。
  (五)凡参加比赛的作者皆视为同意本通知之所有规定。

“美丽西藏”林业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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