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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畈乡位于潜山县西北部,高山绿茶和仙境板仓是塔畈的两张名片。高山绿茶品质优良,有口皆碑;仙境板仓环境优美,空气清新,远离喧嚣,鸟语花香,是休闲、度假、疗养的理想之所。为大力发展茶产业和旅游业,打造“探秘板仓,寻踪仙境”精品路线,展示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沧桑巨变,营造祥和、喜庆、热烈的“美丽塔畈”建设氛围,丰富美丽乡村建设内涵,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特决定在举办茶文化节期间,举办摄影作品展,现面向社会征集作品: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塔畈乡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天柱山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人的地域不限。
2.作品拍摄时间不限,但必须是未在任何媒体或刊物上发表过的作品。
3.作品要求是在塔畈乡境内拍摄,能够反映塔畈乡自然景观、民俗风情以及农业、农村、农民特色。
4.参赛作品风格、题材、体裁不限,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数量不限,组照用胶带连接,组照每组4-8幅。照片一律放大至10英寸(长边尺寸),方片要求8×8英寸,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作品不得装裱,作品正面不得出现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题字等无关信息。提交电子文件(电子文件格式为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少于5MB,文件名以:“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手机号码”格式保存),欢迎同时提交纸质作品;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不退,请自行留底。
5.每幅参赛作品须在背面写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单位或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6.参赛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但不可进行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获奖作品主办方视情况可向作者调底,提交未经任何改动的底片或者原始数字影像以供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7.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8.对获奖作品组织单位可以重复进行非商业出版、展览和用于旅游宣传,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但不再另行支付稿费。
9.作品获奖后经验底审核后兑现奖金。
10.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凡选送作品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各项规定。
11.评奖结果将在潜山论坛公告。
12.此次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 3名 奖金2000元及证书
二等奖 5名 奖金1000元及证书
三等奖 10名 奖金500元及证书
优秀奖 30名 奖金200元及证书
(以上奖金均为税后)
四、时间安排
1、征集时间:2016年5月4日至2017年4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2、评选及颁奖时间:2017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展览时间:2017年5月
五、送稿地点:
潜山县塔畈乡人民政府
邮箱:1634786859@qq.com
邮编:246300
联系人:杨基胜
联系电话:15955626466
塔畈乡人民政府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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