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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为充分展示全民参与街道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精彩瞬间和收获成果,进一步激发居民对摄影的爱好、共享发展成果的热情,经研究,决定举办“印象硖石”硖石街道摄影创作赛暨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 2016年5月15日——9月30日为摄影创作赛;
2. 2016年10月15日——11月15日为摄影作品展。
二、活动主题及内容
本次活动以“印象硖石”为主题,从一个“摄影师”的角度,记录硖石街道在全国文明文明城市创建、星级美丽乡村创建、五水共治、和谐邻里创建等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现硖石崭新风貌,表达对硖石的深切热爱和对未来幸福美好生活的无比向往与不懈追求。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硖石街道群众文化建设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硖石街道民政办(社区办)
硖石街道文体站
硖石文联摄影协会。
四、参赛对象
面向全市范围内的摄影爱好者,职业不限,年龄不限。
五、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9月底以前,面向全市摄影爱好者征集作品。要求作品积极向上,健康深刻。
1. 纸质照片:作品以纸质照片形式选送,不拘风格和表现形式,可以是单幅作品,也可以是主题系列组照(①单幅作品规格为10英寸;②组照作品不超过6幅,可以拼制在一张12英寸上)。
2. 电子稿原件:除以纸质照片形式选送外,同时还要求以邮件方式选送电子稿原件(JPG格式)至指定邮箱,作品大小不小于3M。
(二)活动要求:
1. 参赛作品应紧扣主题,必须是由参赛者本人拍摄,一经发现非本人拍摄或作品经PS添加制作者,取消评奖资格。已在各种摄影展中获奖、入选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比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参赛,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2. 对入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投稿者凡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荣誉证书。
3. 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4. 所有参与本次摄影大赛的拍摄者,自身的安全问题由拍摄者自行负责。
5. 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该规则。
(三)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幅,每幅1500元;
二等奖4幅,每幅1000元;
三等奖8幅,每幅500元;
优秀奖若干名,每幅100元。
(四)投稿方式:
1.纸质照片投稿地址:硖石街道文化站(海州东路552号硖石街道办事处大楼1209室。
2.电子稿原件发送邮箱:174524497@qq.com。
3.无论何种方式投稿时:纸质照片请在照片背面贴上参赛作品标签(即附件);电子稿原件请在扩展名上注明作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314400
联系电话:80707529 联系人:范敏洁
硖石街道群众文化建设领导小组
2016年5月12日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63897601&ver=1&signature=EbvdhmDIEtfhugsIpUEucoKONMNLmv8fzi7mtbHfg8u64C9rXQOV4Lz5qgeaQxWVNzi6UGwI8006-mdoaGdnPzwo7*zIz-u3CueQiPokLaHFuY58xVAHRqFtkiyPcxLn3PfRwyTzyeYzsV-eZrCEYxKSCbPxlAOlm1LQvBoRD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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