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2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壤塘县总工会关于举办“五一杯”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224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3-7 05:24: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乡镇党委,县级机关各部门,各寺庙管理机构,省州驻壤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壤塘——我的家”理念,通过全县干部职工的影像独特视角形象地展示壤塘人的勤劳智慧、传统美德、地域特色,用广大干部职工以最美的视觉观察壤塘,用美好的艺术表现壤塘,用一幅幅精美的摄影作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同时,激发大家关心壤塘、热爱壤塘、建设壤塘、扎根壤塘的情怀,从而把才智凝聚到建设“农牧立县、文旅兴县、能源富县”发展战略上,在“五一”来临之际,壤塘县总工会联合壤塘县摄影家协会、职工摄影社团特举办“最美劳动瞬间”职工摄影大赛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聚焦慧眼感受生活”为主题,举办壤塘县“五一杯”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充分展示职工善于发现生活之美,感受生活真实点滴的高尚情操,充分展现“文化原乡,福地壤塘”职工良好的精神面貌及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奏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时代主旋律。
  二、活动组织
  壤塘县总工会、壤塘县摄影家协会、壤塘县职工摄影社团。
  三、征稿内容
  (一)最美劳动者。壤塘各行业的劳动者辛勤劳动、认真劳作等场景,全方位、多角度展现壤塘人民在社会发展、基层治理、巩固脱贫攻坚、生态保护、乡村振兴、民族团结、项目建设、生产生活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就。
  (二)传统美德。真实反映壤塘人民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动人场景和感人瞬间。
  (三)自然风光。壤塘不同季节的自然风光、地理地貌、城市建筑、奇特景观、山水江河等自然景观。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形式为图片,创作地点为壤塘县,风格不限。参赛作品可选用单幅照片或组照(组照不少于4张),jpg格式,单幅照片不小于4M。参赛作品不限拍摄时间,鼓励新近创作。
  (二)作品上不得出现文字、水印等相关标记,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照片要求真实纪录,除适度的影调、色彩、反差调整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三)投稿采用实名制,图片命名方式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
  (四)投稿者应保证对所投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主办单位无关。
  五、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奖项(相机拍摄、手机拍摄)。
  一等奖(相机拍摄、手机拍摄)各1名,荣誉证书及奖品
  二等奖(相机拍摄、手机拍摄)各2名,荣誉证书及奖品
  三等奖(相机拍摄、手机拍摄)各3名,荣誉证书及奖品
  优秀奖(相机拍摄、手机拍摄)各10名,荣誉证书及奖品
  六、参赛时间
  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4月15日,分为以下3个阶段:
  1.投稿阶段: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4月5日。
  2.评审阶段:2024年4月6日至2024年4月15日。
  3.展览阶段:“五一”期间。
  七、投稿方式
  所有投稿摄影作品需在电脑上重新命名(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参赛作者将参赛作品打包压缩(文件包命名为:投稿单位、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至比赛官方指定收件邮箱:2052701351 qq.com。
  联系人:付长勇雷国红;联系电话: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视、认真组织单位职工参赛,要求各单位投稿作品不少于10张,其中最美劳动者照片不得少于2张,投稿时间截止2024年4月5日。
  八、参赛说明
  1.全县干部职工、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2.作品内容应符合主题,真实、生动,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富有感染力。
  3.作品必须是原创且是在壤塘县境内拍摄的摄影作品。凡有权属纠纷的作品,由投稿者自行承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作品一经投稿,视为免费授权,主办单位有权用于公益性画册出版、举办展览、制作广告、媒体宣传等主题宣传推广活动,不再支付稿酬。
  5.经评审委员会审定,确定入选作品和获奖作品名次。入选摄影作品由活动组委会统一装裱、收藏,进行展览。
  6.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壤塘县总工会壤塘县摄影家协会
  壤塘县职工摄影社团(代)
  2024年3月6日
  https://mp.weixin.qq.com/s/tN-LVGuM1_MJzSq7CaVsqA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