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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醉美洪岩”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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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6 17:41: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江西省乐平市洪岩镇是风节名臣洪皓、南宋宰相洪适、《容斋随笔》作者洪迈故里。生态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人文底蕴深厚,相继荣获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卫生乡镇、江西省首批特色小镇、江西省旅游风情小镇、江西省地质公园等。境内“洪源仙境”是国家AAAA级风景名胜区,海拔789.2米的乐平最高峰——历居山被誉为“小庐山”。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乐平市洪岩镇人民政府、乐平市摄影家协会等单位联合开展“遇见醉美洪岩”全国摄影大展活动,以此展示洪岩镇的文化底蕴与自然生态之美。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乐平市洪岩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乐平市摄影家协会
  二、活动主题
  通过摄影展现乐平市洪岩镇独特自然生态之美与文化底蕴。
  三、征集内容
  投稿作品必须是在江西省乐平市洪岩镇范围内拍摄的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遗迹。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投稿须在此期间内送达)。
  五、入展设置
  入展作品,100件(组),稿酬每件(组)5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证书。入展作品拟于2023年11月在江西省乐平市市政广场进行展览,同时邀请入展作者参加现场展览仪式。所有入展作者,享受终身免乐平市洪岩风景区门票政策。
  六、投稿方式
  作者须将作品发送至邮箱ruby_dbb123@qq.com
  七、评审与说明
  由洪岩镇人民政府、乐平市摄影家协会组织推荐小组,每隔7天对此期间内投稿的所有参展作品进行初选,并在洪岩镇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号“醉美洪岩”等媒体刊用。2023年11月初,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委,在推荐和刊用的作品中评选出入展作品,并拟对入展作品进行线下展览。
  八、征稿规则
  1.全国各地来洪岩旅游的游客和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
  2.参展作品题材、拍摄器材不限,单幅、组照(4—8幅)、黑白、彩色皆可。作品须为JPG格式,单张照片大小在2M以内,长边要求不低于3000像素,并不得标有水印、LOGO或者多图拼接。投稿者应确保所投作品本身原貌及其所反映事件的真实性,谢绝电脑创意作品,所有作品必须以“客观记录”的方式来呈现,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增减与合成,只允许对影调和色彩、反差、饱和度等的适度调整和润饰,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
  3.所有投稿作品邮件注明“遇见醉美洪岩”全国摄影大展,作品统一命名格式为:标题+拍摄地点+拍摄时间+姓名+电话,纪实作品并附100字以内的图片文字说明。鼓励新作,限定2022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未按投稿要求投送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4.投稿人(含参展人、参展作者,下同)需保证参展作品为原创且对其享有全部合法权利,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则由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谢绝已在全国性影展中入选的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选资格。
  6.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及其合作媒体有权在与本次活动相关的线上线下等渠道的宣传、报道、介绍中无偿使用投稿作品,使用的投稿作品不等于入展作品或拟入展。
  7.对于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汇编等方式,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作品入展后主办方将统一调取入展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高品质JPG格式,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后提供电子文件(遇有争议需提供原底核实)。请入展者接到通知后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交大尺寸数字文件(不得低于3M,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逾期不提供者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9.本次活动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参展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0.本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洪岩镇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号“醉美洪岩”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公布入展名单。
  11.作品内容需积极向上,意识形态方向正确,符合大展主题要求,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2.本启事由主办单位进行解释说明。凡应征投稿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启事之所有规定。
  乐平市洪岩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4日
https://mp.weixin.qq.com/s/JNSAg31SQjbU4zXclEOa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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