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69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筠连县“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主题摄影展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225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8-4 14:26: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筠连县“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主题摄影展

  活动方案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旨在对私人权利提供全方位的民法保护。为充分展示我县民法典广场风貌和干部群众学习宣传民法典风采,营造良好学习宣传氛围,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经研究决定,举办“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主题摄影比赛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筠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筠连县司法局

  承办单位:筠连县摄影家协会

  二、影展主题

  作品突出筠连县民法典广场风貌、民法典宣传活动照片、干部群众学习民法典场景等。

  三、投稿要求

  (一)作品拍摄地仅限筠连县域内。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

  (二)投稿作品电子文件须为JPG格式,作品长边像素不低于1400,图片大小不小于500KB。

  (三)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的图片数量应在4-8幅之间,照片须保留其原始信息,选上后,作者须提供原始照片给主办方。每幅照片须标明:作品名、作者,拍摄时间与地点,并附简要的说明介绍。

  (四)投稿作品须由投稿者本人拍摄,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有抄袭、雷同等情况,视为无效投稿,相关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每位作者投稿作品不超过8幅。

  (五)不得对参展作品原始影像删改、添加、技术合成等。可适当调整参展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等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

  (六)不接受翻拍作品和已参加过各类摄影赛获奖作品的投稿。

  (七)投稿作品将视为作者默认同意主办单位用于相关法治宣传、法治示范创建等非营利性活动和公益宣传。

  四、征稿范围和入展待遇

  (一)征稿范围。本次大赛面向全社会进行稿件征集,社会公众、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展。

  (二)入展待遇。凡入选参展的摄影作品每幅给予200元报酬,组照按1幅作品计算。入选作品总数为40-60幅。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17时止。

  六、权责说明

  (一)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作者应对图片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人文作品涉及肖像权的,如引发诉讼,由作者本人负责。

  (二)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入展作品一律不退稿。所有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本机构组织开展的展览、画册、报刊、视频等主题推广宣传活动中使用并不支付报酬,同时有义务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和版权所有者的署名权。

  (四)作者一旦上传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取消参展资格。

  (五)作者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作者未能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而导致未能收到相应报酬的,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七、投稿方式

  统一将参展作品打包压缩,标明作者,联系电话后发送至影展投稿邮箱:272406401 qq.com

  联系人:杨云

  电话:15984109799

  八、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