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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关于举办全市生态环境摄影大赛的征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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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1 15:28: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年来,永康市委市政府坚持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清水永康江,清新丽州城”总目标,持续实施两轮“158”碧水蓝天工程,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纪念“两山”理念提出15周年,充分展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就,经研究决定,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拟联合永康日报等单位举办以“美丽永康 我们在行动”为主题的全市生态环境摄影大赛。具体细则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丽永康 我们在行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永康日报社、

承办单位:永康市摄影家协会

参赛对象

全市摄影专业人士、摄影爱好者,年龄、职业、籍贯不限。

参赛时间

2020年6月10日至7月5日

五、 参赛作品内容

摄影作品内容:本次摄影大赛突出以山水永康和美丽乡村建设、生态自然环境和百姓的幸福生活为主题,全面展现永康的生态自然风光、城市环境、现代工业、百姓幸福生活等内容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美丽永康大好风光,展现绿水青山、蓝天碧水等自然景色的摄影作品,直观反映我市近年来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和美丽永康建设成就。

生态文明建设行动,反映在小康社会和美丽永康建设过程中社会各界所采取的积极环保行动及背后的故事;在污染防治攻坚战、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艰苦奋战的生态环保人工作场景及背后的故事。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不同视角表达人民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不断创造并享受美好自然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摄影作品,展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作品必须拍摄于永康市境内。

六、参赛规则与要求

1、作品形式、风格不限。通过画面内容体现主题思想,创作出具有现代意识的摄影艺术作品。

2、作品以彩色照片为主,单幅作品7英寸(以17.8×12.7厘米为准)照片;组照不超过12幅(胶带连接),电子文件每张不小于5MB。

3、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处理)。特别欢迎2019年以后拍摄新作。

4、所有参赛作品需在背面注明作品标题、实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通讯地址等。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以上规则。作者应保证作品内容为本人原创。有关作品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举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展览和宣传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若采用未获奖作品,举办方将支付每张100元的稿费。另外,此次评选出来的优秀作品,永康分局有权选择部分上报参加金华环保系统的摄影比赛。

5、主办单位将邀请摄影界、主办方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奖后及时公布获奖结果并通知作者,获奖奖金税费由获奖者自行交纳。

6.同一作者等级奖不重复获奖。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50名,奖金各300元及获奖证书。

八、截稿时间及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请于7月5日前送(1)至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办公室,地址: 市行政中心4号楼 3楼4303办公室,联系人:项宁,联系电话:   790166 。(2)卢广照相馆,地址: 永康市河东路四幢5号   联系人:羊晓波   ,联系电话:87121168。市摄影家协会联系人;徐健儿  电话;66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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