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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历史上曾一度是闽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素有海滨邹鲁之称,境内丰州金鸡古港曾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南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目前有英都拔拔灯、蔡氏古民居建筑技艺等2个国家级“非遗”项目,及丰州蛇脱壳古阵法、南音、高甲戏、木偶雕刻等一大批福建省、泉州市及南安市级“非遗”项目。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更加有效地利用影像资料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宣传,南安市委宣传部、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南安市文联决定联合主办南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赛,通过定格的画面让更多的人们去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跨时空的强大生命力和魅力,从而唤起大家珍爱传统的文化自觉。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南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及保护工作相关内容的摄影作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指人类以口传方式为主,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代表性的民间文化艺术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口头传承,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征稿时间、投稿邮箱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
投稿邮箱:nasxmsc@163.com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入展作品120幅,每幅奖金3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稿酬由南安市摄影家协会负责向入展投稿者给付。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同一作者获奖数量不限。
2.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组照为4-8幅组成。
3.作品必须在福建省南安市行政区划内创作,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非遗项目、传承人姓名等。
4.作品要求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3M。作品文件请按照作者姓名+作品标题+联系电话+(拍摄地点、非遗项目、传承人姓名等简短说明)命名。
5. 来稿作品要求为纪实摄影作品,不得涂改和隐藏照片原始信息,不得进行数码创意合成和改变画面影像元素等(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6.作品入展后,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作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作者承担;作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7.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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