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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2018泰顺全域旅游摄影作品展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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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4 07:40: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推进泰顺旅游主业化的持续发展,贯彻落实“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全面展示泰顺全域旅游新景区、新乡村、新民宿,展示泰顺旅游新成果,特举办2018泰顺全域旅游摄影作品展,面向全国征集,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旅游信息中心
                   泰顺县风景旅游局
协办单位:温州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泰顺县摄影家协会
征集时间
自发布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集范围
参赛作品主题为泰顺县境内的自然风光、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特色住宿、民俗节庆演艺、特色美食等精彩内容,以及泰顺旅游活动如:亲子旅游、研学旅游、自驾旅游、户外运动、体育竞技、农业观光、文化休闲等不同主题的旅游宣传照片。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佳作奖作品20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入展优秀奖作品80件,稿酬各人民币500元。

以上均发荣誉证书,可按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入会申请条件之一。

征集细则

(一)应征照片必须为作者本人拍摄的原创作品,作品必须保持真实性,谢绝合成等电脑创意,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裁剪等适度调整。   

(二)应征照片拍摄风格不限,要求彩色照片,谢绝手机拍摄。

(三)征照片数量不限,一律发送到邮箱908761524@qq.com,投稿图片单幅、组照皆可,组照(4-6幅),图片大小要求2M以上,组照合成一张上传。应征作者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应征作品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和拍摄地点等。

(四)应征用户除网名外必须补填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符合细则要求、拍摄主题范围以外及作者联系方式不详的作品,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五)应征照片要求2017年以后拍摄的新作,作品必须创作拍摄于泰顺区域内。

(六)入选作品由组织单位统一调原数据文件。

(七)不符合征集启事规定的照片主办方将取消参选资格。

评选方式

由主办方、承办方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

其他事项

应征照片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版权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投稿者负责。所有参赛作品,主办方有权在新闻报道、宣传推广、旅游推介、出版印刷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本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泰顺县风景旅游局 市场开发科联系电话: 0577-6759179  

泰顺县摄影家协会 李永在 1380681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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