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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峡湖——中国峡湾,位于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境内,200平方公里的峡湾库区,空气清新,山水一色,风景秀丽,历史人文荟萃。我们致力于建设“自然生态、人文艺术、休闲运动、健康养生、度假房产”于一体的具有高水准的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第一期于2015年6月正式开工启动,预计2016年秋季进行试营业,2017年正式对外开放。
为充分展现千峡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秀美的山水峡湾风光、如火如荼的工程建设、丰富的风土人情、传统的农耕文化等。千峡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决定开展“大美千峡湖”摄影作品征集活动,请符合条件者踊跃参加。具体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千峡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青田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主题
此次活动以“大美千峡湖”为主题,以反映千峡湖生态旅游度假区自然风光(峡湾风光、山水、天气、花草树木)、人文(当地风土人情、千峡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工程建设)、民俗(当地特色民俗文化、饮食、农作物)等各类千峡湖范围内作品均属活动征稿范围。
为了丰富拍摄内容,在征集照片期间,可通过千峡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官方微信(微信号:qxlake)及微博(千峡湖生态旅游度假区)了解景区工程进展、时节美景等,“已经选用或拍摄过的角度”图片可通过上述渠道了解。
三、参加对象
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四、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必须内容健康、角度新颖,在千峡湖范围内拍摄的作品。此次征集时间之前所拍摄的优秀作品也在此次征稿范围内。
2、投稿作品应为彩色,数量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视为一件作品,且不得超4幅); 谢绝电脑全合成和创意作品(可适度调用颜色,不可合成效果)。
五、 征集方式
1、作品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到主办方指定邮箱“qxlake@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标注“大美千峡湖作品”,邮件正文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2、每幅作品以“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保存,要求JPG格式,投稿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24像素,分辨率72dpi,原片应不小于3MB,作品入选后再通知作者调用原片。命名及拍摄条件不符合征集条件者,恕不评选。
六、投稿须知
1、所有摄影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所有投稿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隐私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2、征集活动不收费用,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3、特别条款:主办单位可将入选作品用于展览、画册、报纸、杂志、网络、电视及组委会推广资料等宣传活动,不另付稿酬。对有争议的照片主办方有权要求作者提供RAW文件进行校验。
4、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主办方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七、 奖项设置
每件入选作品获稿酬 200 元,不设置入选等级。作品截稿日期分为2个时间段,以收到邮件日期为准。
1、 即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从投稿作品中评选50 件(组照算一件)。
2、 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从投稿作品中评选50件(组照算一件)。
八、评选办法
主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选组,按照公平 、公正、透明原则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
九、联系人
青田县摄影家协会 陈一虎 13867071515/661515(短号)
千峡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韦妙枝 021-37658888-5201
千峡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青田县摄影家协会
2016年4月1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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