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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第二届歙县徽州古城全国摄影作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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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8 07:2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歙县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古徽州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保存完好的徽州古城为四大古城之一。母亲河新安江不仅孕育了称雄商界三四百年的徽商,更孕育了博大精深的徽文化;秀丽山水、风俗民情与古朴建筑交融化合,使人步入歙县,既仿佛踏入清丽的山水画廊,又仿佛走进世外桃源或天上人间。“一滩又一滩,三百六十滩。一滩高十丈,新安在天上。”如今诗人笔下的歙县处处是景,成为海内外游客寻梦和漫步的好地方。

皖浙1号旅游风景道是安徽、浙江省际重大旅游合作项目。涉及黄山市歙县10个乡镇和建德、淳安县千岛湖沿湖乡镇,计划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依托皖浙两省交界的生态资源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群优势,将新安江沿线打造成为皖浙1号旅游风景道“中国东部自驾游天堂”。

为落实十九大振兴乡村战略,助力皖浙1号旅游风景道自驾线路的打造,加快推进歙县全域旅游发展,进一步提升歙县徽州古城旅游品牌影响力,特举办2018第二届歙县徽州古城全国摄影作品展,摄影主题为“聚焦皖浙1号旅游风景道”。通过摄影艺术作品,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现歙县天然影棚的魅力,热忱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征集内容

全面征集反映皖浙1号旅游风景道歙县内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8年5月至10月27日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50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向入展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投稿数量不限) 。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及2017首届“旅发杯”歙县徽州古城摄影大赛入选作品。

3.作品必须取材于皖浙1号旅游风景道沿线歙县内的内容,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投稿者请务必在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之后公布入展作品及入展作者名单。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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