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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萝北县坐落在黑龙江省东北部,位于小兴安岭与三江平原交汇处,与俄罗斯犹太自治州隔江相望,形成壮美的龙江三峡,是萝北县的标志性景观。围绕“游龙江三峡,赏两国风光”核心旅游品牌,萝北县倾力打造了名山、太平沟两个4A级风景区和嘟噜河湿地3A级风景区,以充分宣传和展示黑龙江省鹤岗市界江文化旅游资源,扩大龙江三峡壮美风光的知名度,推动鹤岗市旅游产业快速发展,也为摄影艺术创作搭建了良好平台。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杂志社
黑龙江省文联
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
黑龙江省鹤岗市委、市政府
承办单位:
鹤岗市委宣传部
萝北县委、县政府
萝北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黑龙江省旅游摄影协会
鹤岗市文联
萝北县委宣传部
黑龙江太平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官方网站:
《中国摄影》杂志官网(www.cphoto.com.cn)
征集内容:
征集取材于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全域,反映以龙江三峡自然景观为主的摄影作品。
(一)表现大森林自然风貌的作品;
(二)表现森林特有的野生动植物作品;
(三)表现各旅游景区、景点题材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28日。(投稿须在此期间内送达)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件,稿酬各人民币6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主办方将从稿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入展作品由摄影大展主办方推荐进入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龙江三峡”题材摄影作品大展。
征稿细则:
1.全国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展。大展期间,凭省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和参展证可免费进入龙江三峡国家森林公园进行摄影创作。
2.作品以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全域景观为创作题材,大展期间及近10年来拍摄的摄影作品均可参展。黑白、彩色作品均可,单幅、组照不限。每位作者参展作品不超过10 幅(组),组照每组4-8幅。鼓励场景真实,情感真实的作品。
3.本大展只接收电子数据投稿,提交的摄影作品应为 JPEG文件格式,文件量不大于2M,图片长边边长不大于2000像素。每幅作品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 形式进行命名,并认真填写参展表。参展随作品一并用压缩包发至征稿邮箱(参展表只需填写一张,如有多件作品投稿,请在参展表中注明所有作品的名称)。参展表下载地址www.cphoto.com.cn
4.作品必须取材于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全域,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5.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3MB,须包含完整的exif数据)。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摄影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公布入展名单。
7.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 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 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通道:
1、《中国摄影》杂志社
邮箱:ljsx@cphoto.com.cn
联系人:李乐 姜书芳
电话:010-65252277;010-65252044
2、 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
邮箱:86037066@163.com
(投稿注明中国鹤岗“龙江三峡”全国摄影大展)
联系人:郭志强 徐智 施岩 樊国安
电话:0451-86037069;0451-86037068
3、 龙江三峡国家森林公园办公室
邮箱:67815858@qq.com
(投稿注明中国鹤岗“龙江三峡”全国摄影大展)
联系人:郑颖
电话:1594585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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