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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31 18:15 编辑
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
为纪念改革开放 40周年,唱响“清廉浙江”建设主旋律,以廉政文化引领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挖掘我县廉政文化素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敬廉、崇廉、守廉,全面推进“清廉遂昌”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廉遂昌”主题摄影、漫画作品征集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遂昌县纪委、遂昌县文联
中 共 遂 昌 县 纪 委 遂昌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遂昌县文化馆、遂昌县摄影家协会、遂昌县美术家协会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10日。
三、征稿主题
围绕“清廉遂昌”主题,用摄影或漫画的形式,呈现崇尚廉洁、家风家规、树立清廉风气,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四、征稿对象
广大市民及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可参加。
五、具体细则
摄影类
1.征集活动要求用摄影的艺术语言,形象地、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廉政主题,要求格调高雅,健康向上,创意新颖,体现“清廉遂昌”特色,积极倡导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倡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氛围;
2.所有投稿作品拍摄地点不限。作品拍摄、创作时间须在2013 年 1 月 1 日以后完成。曾经在县级以上摄影赛事中获奖的作品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后期处理不提倡平面设计元素和绘画风格的大量植入和应用,从而导致作品失去摄影的基本属性成为美术作品或平面设计作品;
3.投稿作品创作手法不限。可以用新闻纪实手法拍摄真实人物、真实事件和各类真实状态,但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人物和相关图片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也可以通过模拟场景、模拟人物的手法进行再现式创作,以达到形象宣传的目的,但须在参赛信息中标注“本作品为模拟场景、导演拍摄”说明;也可以通过电脑后期处理,结合各类相关的视觉影像元素,以广告创意的手法表现主题内涵,但所使用的摄影素材必须为作者原创拍摄;
4.本次征集采用电子投稿形式。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为 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 800~1024像素,分辨率72dpi。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而不是简单的数量堆积,每组数量 4~10 幅。投稿作品请注明标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及简要说明,文件夹注明“廉政摄影或廉政漫
画”字样,发送至657908252@qq.com。联系人:王久伟,联系电话:13957065516 ( 665516 ); 廖 彬 , 联 系 电 话 :0578-8528180(558180);
5.投稿者应保证其作品为原创,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6.评审委员会是评选最终评判人,评选过程中或评选结束后如对已入选作品的法律权益问题、表述真实性问题产生疑问的,评委会有权要求作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出合理的解释,如未提交或未作出合理解释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获奖作品经统一调取底片后(电子文件 JPEG 格式 5MB以上,胶片底片请自行扫描成电子文件)兑现奖金。凡不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9.奖项设臵:
一等奖1幅,奖金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2幅,奖金人民币各 2000 元;
三等奖3幅,奖金人民币各 1000 元;
优秀奖 60幅,奖金人民币各 200 元。
合计66幅作品。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奖励,获奖作者须自行到税务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
漫画类
1.作品要求突出廉洁主题,立意新颖,充分展示漫画具有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同时,作品要求格调高雅,健康向上,积极倡导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倡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氛围;
2.参赛作品可以是单格或多格漫画、故事漫画以及插画,多格漫画作品原则上不超过 10格。漫画中可加文字予以说明;
3.征集的漫画不能在作品之中打个人姓名、单位、公司水印或“样片”等字样;
4.征集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作者本人必须拥有该作品的完整著作权,若有第三者对作品提出异议,并经主办单位查明属实者,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获奖资格并追缴奖品,其违反著作权之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自行负责;
5.奖项设置:
一等奖1幅,奖金人民币 5000 元;
二等奖2幅,奖金人民币各 2000元;
三等奖3幅,奖金人民币各 1000 元;
优秀奖 20幅,奖金人民币各200元。
合计26幅作品。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奖励,获奖作者须自行到税务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评选办法
活动举办单位将邀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本征稿活动规定的摄影、漫画作品,逐一进行评选。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并不另行支付报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主办方无关;
2.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活动之所有规定;
3.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中共遂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遂昌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8 年9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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