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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发现‘河乐水’之美”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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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6 07:33: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发现‘河乐水’之美”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为了进一步宣传推介肇庆市高要区河台、乐城、水南等镇旅游资源,展示“河乐水”美丽的自然风光、良好的生态环境、多彩的民俗人文,树立“河乐水”乡村旅游新形象,肇庆市高要区文联、高要区新闻中心、河台镇人民政府、乐城镇人民政府、水南镇人民政府联合主办,高要区摄影协会承办“发现‘河乐水’之美”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一、作品要求:
  反映高要区河台、乐城、水南等镇生态环境、自然景观、人文风俗、新农村建设和生产发展等摄影作品。
二、奖项设置:
  一级收藏3幅,稿酬各2000元
  二级收藏5幅,稿酬各1000元
  三级收藏40幅,稿酬各200元  
三、参赛细则:
  1.征稿时间:2018年6月13日至8月31日。
  2.参赛作品一律采用纸质投稿,不得装裱,彩色、黑白不限,长边不超过10英寸(25cm×20cm,正方形作品20cm×20cm),异形作品单位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每人限投5幅,组照不超过6张,一组按一幅计。参赛作品允许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能用电脑进行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不得添加任何水印、文字和边框。参赛作品背面必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3.投稿地址:高要区府前大街25号高要区文联;邮政编码:526100;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758-8390262。
  4.评选后,组委会将通知获奖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原始影像,JPG文件不低于5MB,TIF文件不低于30M,逾期未上交,视作自动放弃奖项。
  5.对获奖作品,组委会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及相关宣传中使用,保留作者署名权,不另付稿费。
     6.参赛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发现‘河乐水’之美”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8年6月13日

转自:高要手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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