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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第六届“湖南艺术节”长沙美术、书法、 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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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07:43: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29 15:20 编辑

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迎战第六届“湖南艺术节”,展示近三年来长沙美术、书法、摄影创作新成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为全面建设现代化长沙贡献更多文化力量,特举办第六届“湖南艺术节”长沙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长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长沙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长沙文化艺术展览中心(长沙美术馆)

协办单位
各区县(市)文体广新局、长沙市美术家协会、长沙市书法家协会、长沙市摄影家协会、岳麓印社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7月14日,逾期不接收作品。



征集地点

长沙文化艺术展览中心(长沙美术馆):长沙市开福区八一路538号。



征集对象

凡年满18周岁以上在长沙工作、生活、学习的常住人员,在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上达到一定艺术水平的,均可投稿参加。



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
征集的作品是2015年第五届湖南艺术节以来具有明确著作权的新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深刻反映“新时代”主题,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具有时代特征、湖湘特色。

作品尺寸
1.美术作品(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作者自行装裱装框,内框边长最大不超过180cm;
2.书法(含篆刻)作品一律竖式,勿装裱,整张不超过八尺(248cm*120cm),入选作品由长沙美术馆统一装裱;
3.摄影作品参评时报送纸质作品,长边10寸,方形作品边长8寸,组照每组4至12幅,每位作者最多报送2件作品,入选后按要求报送大格式电子文件,由长沙美术馆统一制作装裱。

投稿方式
1.由各区县(市)文体广新局组织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征集和初选工作,之后统一报送至长沙美术馆,各区县(市)报送作品每个门类不超过30件。由各区县(市)填写作品统计表1份(附件一),发至长沙美术馆指定邮箱cmoatangsha@163.com。有较高创作实力的作者可自由报送,还可向驻长各大高校、艺术单位及知名艺术家定向邀约。
2.投稿作者须填写《第六届湖南艺术节长沙美术、书法、摄影征集作品登记表》(附件二),并粘贴在作品背面。征集结束后,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由各区县(市)文体广新局或相关协会统一组织退件。入围作品名单将及时在长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及长沙美术馆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投稿地点
长沙文化艺术展览中心(长沙美术馆)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八一路538号 邮编:4100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沙  
电话:0731-85099681(传真)、13974887048
电子邮箱:cmoatangsha@163.com



作品评审规则

设立征集评委会
由市文广新局在省文化厅艺术专家库中抽取9位专家(美术、书法、摄影每个门类各3人)组成本次征集评委会,进行评审。

设立监审组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指派3人组成监审组,负责全程监督评审。

实行回避制
评委会、监审组成员作品不参与评奖。



奖项设置

入选作品
征集评委会分别成立美术、书法、摄影评审组进行评选。从各单位及个人报送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中,分别评选出60幅作品,共计180幅作品,为本次征集活动的入选作品,颁发入选证书并赠送作品集。

优秀奖
从美术、书法、摄影入围作品中各评选出30幅作品,共计90幅作品,为本次征集活动的“优秀作品”,颁发优秀作品证书并赠送作品集,推荐至第六届“湖南艺术节”美术、书法、摄影评审组进行评选。

银奖
最终入展第六届湖南艺术节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展的作品即可获评本次征集活动“银奖”,颁发证书和配套奖金并赠送作品集。

金奖
被评选为第六届湖南艺术节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展美术类、书法类“齐白石奖”和摄影类作品最高奖的参展作品即可获评本次征集活动“金奖”,颁发证书和配套奖金10000元并赠送作品集。

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一次性组织30人以上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团体,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金奖、银奖、优秀作品奖奖金及证书均不重复发放。



活动安排

作品征集
由长沙美术馆负责第六届“湖南艺术节”长沙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征集。

编印作品集
编印《第六届湖南艺术节长沙美术、书法、摄影作品集》,录入全部入围和获奖作品。入围、获奖作品的作者均获赠作品集一本。

举办展览
举办第六届“湖南艺术节”长沙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邀请所有入展 作者参加。

附件
第六届湖南艺术节总体方案

第六届湖南艺术节总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实施文化强省战略,彰显文化自信,以“艺术的盛会,人民的节日”为办节宗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湖湘优秀文化,展示新时期全省人民奋发进取、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新气象,展示近三年来全省文化艺术新成果,鼓励创新,打造文艺湘军,攀登艺术高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贡献更多文化力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服务人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将文化惠民贯穿于艺术节工作各个方面,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文化艺术发展新成果,使人民群众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二)坚持继承和创新。坚持“三并举” 的创作导向加强现实题材艺术创作,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把创新精神贯穿于艺术创作生产全过程,提高艺术活动原创能力,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文艺作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时代艺术风尚,打造湖湘文化品牌。
(三)坚持节俭办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要求,在确保艺术水准和办节质量的前提下,厉行节约,不奢华浪费,在创新创意、彰显特色上下功夫,在展现艺术品质上下功夫,在提升办节水平上下功夫,努力办成一届成功的艺术盛会。

三、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南省文化厅,株洲市委、市人民政府,常德市委、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常德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湖南省文化馆、湖南省书法院、湖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第六届湖南艺术节组委会,领导、协调、指导艺术节组织工作。组委会主任:禹新荣、毛腾飞、周德睿、阳卫国、曹立军,组委会副主任:鄢福初、陈远平、肖凌之、廖星、张帆、吴杰、聂方红、胡丘陵、杨胜跃、曾艳阳、王鹏、杨仲跃。成员由省文化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各承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二)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办公室下设综合保障组(含财务、安全保卫、医疗)、活动监督组、专业舞台艺术组、群文活动组、美术展览组、文化创意展览组、宣传推广组等部门。

五、时间、地点
(一)举办时间:2018年9月
(二)举办地点:株洲市、常德市

六、活动内容与规模
(一)开幕式。选择一台参演剧目作为开幕式演出。演出前举行开幕仪式。届时邀请文化部领导和省领导出席并宣布艺术节开幕。
(二)专业舞台艺术活动。新创大型舞台剧目展演约22台;复排传统经典剧目展演约8台;全省新创小戏展演3台。
(三)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全省群众文化舞台表演类优秀作品展演9台,包括舞蹈专场2台,音乐(含声乐、器乐、少儿)专场4台,戏剧(含小戏、小品、曲艺)专场3台;颁奖晚会1台;表演类优秀作品巡演5场;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品牌项目评选和“三湘群文之星”评选。
(四)全省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展。举办展览开幕式,展出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各150件共计450件。
(五)文化创意产品成果展。集中展示文化创意设计、相关产业融合的创新成果,举办1场主题展览。
(六)特邀剧目展演。艺术节期间邀请外省优秀剧目参加艺术节演出约3台。
(七)闭幕式暨颁奖晚会。策划组织一台闭幕式文艺晚会,由本届艺术节专业参演剧(节)目的精彩选段和优秀的群文剧(节)目组成。演出期间举行颁奖仪式。届时邀请省领导出席,宣布评奖结果并颁奖。

七、作品的申报、选拔
艺术节组委会将下发第六届湖南艺术节各板块活动分方案通知,对参演、参展、参评项目提出具体申报要求。申报艺术节的作品(项目)省直、厅直艺术单位直接报送,各市州由文化主管部门推荐,根据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和“择优选拔”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选拔。

八、工作进程安排
(一)筹备阶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
主要任务:公布艺术节总体方案、各板块活动具体方案;完善组委会工作机构;承办市州完成场馆等服务设施改造和维修任务,确保场馆按时投入使用;修改、提升艺术作品;整体推进各项筹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8年4月至2018年8月)
主要任务:活动场馆改造、维修全部完成;对参加“田汉奖”、“三湘群星奖”、“齐白石奖”评选的文艺作品进行加工提高;完成艺术节参演、参展作品报送、初评选拔工作,部分单项活动提前举办;各项服务接待保障工作到位,各项筹备工作准备就绪。
(三)展演阶段(2018年9月中下旬,时间约20天)
主要任务:抓好展演、展览,开、闭幕式等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做好各项服务接待、安保等保障工作,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四)总结阶段(2018年10月)
主要任务:对艺术节进行工作总结,对各类文件资料整理归档。

八、评审工作
(一)评审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参照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第五届湖南艺术节评奖奖项设置方案,制定《第六届湖南艺术节评审办法》。
(二)评审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活动监督组负责监督。从文化厅艺术专家库抽取评委组成 “专业舞台艺术评审委员会”、“群众文化评审委员会”、 “美术、书法、摄影评审委员会”,并从外省邀请部分专家担任艺术节评委。
(三)奖项设置
1.专业舞台艺术剧目展演设“田汉”剧目综合奖和单项奖。
2.群众文化类活动设表演类 “三湘群星奖”、项目类“三湘群星奖”和“三湘群文之星”奖。
3.美术、书法精品展设“齐白石奖”,摄影精品展设“优秀作品奖”。文化创意产品展设“湖南文化创意产品奖”
4.搭建网上投票平台,设“观众最喜爱的剧(节)目奖”。
5.设组织工作奖。

九、宣传工作
制定《第六届湖南艺术节宣传工作方案》,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工合作,加强宣传推广力度。采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设艺术节官方网站,以及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等平台开设艺术节专题、专栏、专版等形式,构建全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体系,全面报道艺术节盛况。

十、经费来源与使用
省、市财政拨款为艺术节主要经费来源,财政拨款不足部分由主办、承办单位筹措解决。
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和财务制度有关要求,严格控制经费预算,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十一、主办单位工作分工
省文化厅:负责艺术节的总体指导与重大事项的协调。负责艺术节前期准备工作;艺术节评审活动;邀请文化部、省领导出席艺术节活动;协调艺术节的各项工作。
株洲市委、市人民政府:具体承办专业艺术舞台艺术展演;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展;湖南文化创意产品展;艺术节开幕式、闭幕式暨颁奖晚会。
常德市委、市人民政府:负责承办艺术节群众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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