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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是改革开放40年
也是汕尾建市30周年
还是汕尾力争创建
广东省文明城市的成功之年
汕尾
一颗镶嵌在广东东南部的海上明珠
一个钟灵毓秀,充满活力的城市
汕尾宛如一个新生的稚童
走过少年步入而立之年
这个新生的城市
完成了蜕变
展现化茧成蝶的美丽
为展示汕尾城市变化
营造更为浓厚的创文氛围
由粤TV(广东IPTV高清互动电视)
冠名支持的
“同创文明汕尾·共建善美之城”
——庆祝改革开放40年
汕尾书画摄影大赛
正式启动!
点击文章底部 阅读原文
即可报名参加!
大赛主题
同创文明汕尾·共建善美之城
(献礼改革开放40周年)
内容要求
作品要围绕“同创文明汕尾 共建善美之城”这个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向上,题咏汕尾山水佳景、风土人情,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改革开放40周年成就,展示汕尾宜居家园、创业福地、善美幸福之城。
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分为绘画、书法、摄影三个类型。
(1)绘画作品表现形式不限,国画、素描、水粉、油画、卡通、手工艺彩绘等,尺寸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0cm,横竖式不限。
(2)书法作品书体不限,毛笔、钢笔、篆刻等,尺寸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0cm,横竖式不限。
(3)摄影作品黑白、彩照不限,单幅或组照均可(组照等同于同一件作品,每组4-8幅,并标明序号);作品只收电子版JPG格式,每张作品4MB以上,作品必须标明名称、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比赛不接受合成照片、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
(4)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凡是发现或举报作者代笔、代画、代摄影等问题,经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取消参赛、参评资格。
(5)参赛作品肖像权及版权均由作者自负。
(6)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汕尾市书画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参赛者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写明联系电话,并附作品有关说明、创意等介绍,且为新创作未曾在汕尾以外展出之作。
(7)截稿时间:自发文之日起,截止2018年9月15日止。
(8)所有作品免收参评费,未按要求投寄的作品,不予评审。活动结束后,所有作品按作者意愿选择弃留,需领回原作的参赛者必须按规定时间(领取时间2018年11月4日-2018年11月8日)领取。
(9)投稿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汕尾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发展中心
联系人:郑惜欣 0660-3365377
电子邮箱:SWRTVxmt@163.com
活动时间
活动2018年5月1日启动
2018年11月2日止
分为五阶段:
作品征集阶段(2018.05.01-2018.09.14)
征集展示阶段(2018.09.15-2018.09.29)
展示投票阶段(2018.10.01-2018.10.14)
作品评选阶段(2018.10.15-2018.10.30)
颁奖展览阶段(2018.10.31-2018.11.02)
奖项设置
大赛按绘画类、书法类、摄影类分别设:
一等奖1名(3000元)
二等奖2名(2000元)
三等奖3名(1000元)
优秀奖5名
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特别奖(2000元)
(注:所有获奖作品作者可以作为申请加入市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评选流程与规则
本次参赛作品由主办单位邀请有专家组成评委会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下,分为三轮进行评审。
第一轮初选:评审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5日,由专家评委挑选出具备有一定参赛资格的作品进入下一轮评比。
第二轮大众投票:投票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主办方将通过汕尾手机台展示具备有一定参赛资格作品,并以网络投票方式对参赛作品进行投票,然后按票数由高到低并结合评审团意见选出15个作品进入下一轮评比。
第三轮专家评审: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评委,对最终评选出的每一类各15件作品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最后评审,然后按票数高低评出最终获奖作品名次。
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出版、展示、宣传及落选作品的处理权。凡投寄稿件者均视为同意各项规定。
展览、颁奖、编制画册
1、获奖作品将在10月底组织作品展览并向获奖作者颁奖。
2、获奖作品将在作品展览后进行汇编,制作成画册,以之鼓励和纪念。
通过举办此次书画摄影大赛
旨在用书法、绘画、摄影等艺术形式
展现我市在社会各领域
所取得的辉煌成果和喜人成就
激发市民热爱家乡、建设汕尾的热情
颂扬我市人民艰苦创业
共建共享、勇于创新的精神
以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书画摄影作品
进一步为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为改革开放40年献礼
主办单位:中共汕尾市委宣传部
汕尾市文联
汕尾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汕尾手机台
支持单位:汕尾市美术家协会
汕尾市书法家协会
汕尾市摄影家协会
“同创文明汕尾 共建善美之城”
汕尾书画摄影大赛邀你来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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