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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号外,樟树旅游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开始了!
如果你有好看的、好玩的樟树旅游摄影作品
就快来参加我们的有奖征集活动吧
樟树旅游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为加强樟树旅游形象宣传,展示樟树旅游风光和历史人文、民俗风情,樟树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旅游摄影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稿时间
2018年5月10日至5月20日
二、征集范围
樟树境内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民俗风情和现代化建设风貌等为主要对象,图片具有唯美性、标志性,体现地域特色、文化内涵、自然与和谐之美。具体分为四季风光、景区景点、文物古迹、特色美食、节赛活动、民风民俗、旅游纪念品、动植物等八大类。
三、奖品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入选的摄影作品,每幅支付稿费200元。
四、投稿要求
1.作品应紧扣时代脉博,弘扬主旋律,弘扬新风正气,风格及拍摄时间不限。
2.作品须在电子版文件下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手机号,附加作品文字说明(120字以内),并打包压缩投稿。作品文件为jpg格式,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3M。
3.作品需是原始图像作品,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的技术处理,不得人为去除原始拍摄信息,不得加入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等。
4.投稿者应保证“署名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所报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失实所导致的相关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负全责。
5.作品要以樟树市管辖范围为创作地,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有义务与征集方工作人员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费用等由征集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费用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6.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五、作品评选
1.市旅发委组织成立作品征集领导小组,对来稿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并在“樟树旅游”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入选作品名单。
2.对于征集入选支付稿酬的作品,市旅发委及政府相关部门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任何报酬。对未入选的作品,版权仍归属作者本人,旅发委承诺将不会私自使用。
六、投稿方式
作品以邮件的方式投送至樟树市旅发委指定邮箱zsslyj@126.com。
投稿联系人:刘梦佳
联系电话:0795—7332256,手机:15909484044
七、本启事解释权归樟树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樟树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0一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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