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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悦美马屿”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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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4 07:14: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充分展示改革开放以来马屿镇发展变化的新面貌,进一步提升马屿镇作为瑞安中西部地区的工业、商贸综合发展重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悦美马屿”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主办单位: 瑞安市景旅游管理局、马屿镇人民政府,温州市摄影家协会
2、承办单位:瑞安市摄影家协会、马屿镇摄影协会
二、活动安排
    本次摄影大赛举办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2018年11月21日,活动由开幕式、拍摄创作、评奖三部分组成。
(一)开幕式
时    间:2018年4月21日上午9:00
地    点:马屿镇石垟湖景区(石垟村湖滨广场)
(二)拍摄创作
1、时    间:2018年4月21日—11月21日
2、征稿对象:全国范围内专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3、作品主题:反映改革开放以来,马屿镇在经济建设、新农村建设、文化建设、环境建设等各方面所取得成就以及山水田园风光。
4、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数量不限,黑白彩色均可,谢绝经过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如经发现取消个人在本次赛事的所有参赛资格);
(2)纸质作品规格为8×10英寸(以最宽10英寸为准),特殊规格作品高度不超过8英寸,组照为为一幅(4到8幅之间并请自行粘连一起),所有来稿不退稿,作品勿另外装裱。
(3)参展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品本人负责;
(4)本次活动的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包括用于外宣品、出版物、新闻报道、招商展览等宣传活动,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不再另付稿酬;
(5)大赛组委会将尽心保护所有投稿作品,但对邮寄途中及其它意外情况而造成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6)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影像文件(TIFF格式在30兆以上,JPEG格式在5兆以上),请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不提供者,主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
(7)凡在本次展览中获奖及入选的作者,将颁发获奖证书,金、银、铜获奖者均颁发奖杯,摄影大展结束后组委会将通知获选者领取稿酬,接到通知一个月未领取稿酬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8)每幅投稿作品背面均须注明标题、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9)凡参加此次摄影大展者均视为认同以上征稿章程之规定。
5、投稿地址:
地址:瑞安市文化馆(解放中路8号)四楼
邮编:325208  联系人:刘李芳  联系电话:65803978
(三)评奖
1、评奖时间:2018年11月底
2、奖项设置:金质收藏 2幅,每幅稿酬5000 元;银质收藏3幅,每幅稿酬3000 元;铜质收藏 5幅,每幅稿酬 1000 元;优秀收藏50幅,稿酬 200 元。
三、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发动宣传,组织广大摄影爱好者参与。
(二)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单位要加强联动宣传,参与信息的报道推送,扩大活动影响,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来源:今日马屿
瑞安市风景旅游局温馨提示:出游时要注意旅游安全,参加风险较高的游玩项目时要认准资证齐全的经营单位;同时要做到文明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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