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28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500元 首届“大美青海——天境祁连”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复制链接]

341

主题

445

帖子

1692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69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4 22:14: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提高祁连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快推进和文化产业的融合 发展,借助摄影艺术的表现形式进行宣传,祁连县人民政府、《大众摄影》杂志社、青海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首届“大美青海——天境祁连”全国摄影大展。

主办单位:
  祁连县人民政府
  《大众摄影》杂志社
  青海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北京博瑞众成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祁连县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北京摄影艺术协会

征稿内容:
   凡是反映祁连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等方面的摄影作品均可投稿应征。

截稿时间:2017年2月28日截稿。

大展特设: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500元。
凡在本大展中入选的作者,都将获得由《大众摄影》杂志社颁发的荣誉证书,入展作品将免费获得在大众摄影新媒体及合作平台“大众影廊”得到展示、推广的待遇。所有入选作品均可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的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

作品要求:
   1.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每组4幅)不限。
   2.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其长边为900像素,500K以内。投稿的文件名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入选作品务必按时送交原始文件(数据文件为jpg文件,大小在3M以上),凡不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3.投稿者注册时均需填写真实姓名、通迅地址、邮箱、电话,注册成功后,在投稿区发帖时只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4.大展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大展提醒投稿者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凡存在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因此产生的调查、辨认、论证等费用由投稿者承担。
   5.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6.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获奖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7.主办单位对本展览及本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方式:
投稿地址:大众摄影网 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583_1.html 进入投稿专区“发帖”投稿,谢绝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稿。
联系电话:010-65251453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