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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中国摄影地之嵩县白云山生态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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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7 07: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境内的白云山,林深谷幽,奇峰俊秀,既有数不尽的瀑布深潭,又有随处可见的险峰奇石、原始森林景观,空气清新,可谓天然大氧吧,置身其中有“人在画中游,云在树上飘,水在空中舞”的美感。
为进一步推广白云山美丽的自然景观、和谐的风土人情及优质的旅游资源,集纳更多摄影佳作进行宣传,中国摄影报社和河南省摄影家协会特联合举办“中国摄影地之白云山生态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河南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嵩县人民政府、洛阳白云山旅游度假区
协办单位:洛阳市摄影家协会、嵩县摄影家协会、嵩县旅游局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搜狐网摄影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中国新闻图片网、中国网图片中心、视觉中国 500PX、图虫网、瀚图影像、米拍
征集主题:展现白云山自然风光、人文古迹、民俗风情、生态旅游资源等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8年5月至2019年2月28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摄影作品85-90幅
入展图文专题10-15篇
以上100件摄影、图文入展作品稿酬各1000元,由白云山方面负责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以上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4-8幅);图文专题必须是通过公众媒体或自媒体平台刊播展示的成组作品,要求包含不少于10幅的带有标题和说明的图片和 500字以上的文章。
3.作品必须取材于嵩县白云山景区,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请投稿者在接到通知后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名单。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摄影作品投稿者须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的“中国摄影地之白云山生态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该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摄影、图文、视频作品均可以通过光盘、U盘投送,请在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学术项目部“中国摄影地之白云山生态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吕威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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