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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泉州”摄影大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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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0 15:15: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鼓励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深入基层、走进民众,通过摄影艺术全方位展示“幸福泉州”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反映群众自我表现、自我服务和自我娱乐的幸福生活,彰显新时期“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泉州精神,展现美好社会共同建设、幸福生活共同创造、发展成果共同分享的社会建设新格局,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泉州市文联、 泉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幸福泉州”摄影大赛活动。

主办单位: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泉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泉州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
     新华网福建频道
     东南早报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泉州中心支公司
     
一、 摄影主题:
       以“走社区、拍民生、颂幸福”为主题,通过摄影艺术全方位展示“幸福泉州”建设成效。
二、征稿时间:2016年2月1日~7月31日
三、奖项设置:
相机组
一等奖一名,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三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六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八十名,奖金各200元。
手机组
一等奖一名,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三名,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六名,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八十名,奖金各100元。
    获奖者均发给证书,各组内获等级奖作者不重复得奖。
    组委会将邀请省市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四、征稿细则
     1、市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欢迎广大保险从业人员投稿。
  2、作品题材必须是展示泉州美好社会共同建设、幸福生活共同创造、发展成果共同分享的各种生动活泼的人文景观和社会建设新格局。
     3、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投稿数量每人限十件,组照限4-8张按一件计。
    5、投稿方式: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发送至邮箱qzphoto2016@126.com,每幅作品文件名格式为“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手机号”。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单幅jpeg格式数据不小于4MB;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应提供高精度胶片扫描生成的TIFF格式电子文件(不少于40MB/单幅)。
    6、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7、所有参赛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8、.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的著作权,任何侵犯第三方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的法律纠纷,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9、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10、截稿时间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不符合上述相关规定的作品,不予评选。
        
                                                          “幸福泉州”摄影大赛 组委会
                                                                      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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