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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泉镇首届“杏花节”摄影大赛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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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2 17:3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回归自然农家游,相约魅力红林沟。2016年2月29日至3月20日,双泉镇将于首届“杏花节”期间举办摄影大赛,欢迎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现将摄影大赛有关事项启事如下:
  一、活动内容
  1、主办单位:双泉镇首届“杏花节”组委会。
  2、活动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3月2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逾期不候)。
  3、活动地点:大荔县双泉镇蔡庄村红林沟。
  4、参赛人员: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
  二、奖项设置
  1、一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
  2、二等奖3名,各奖人民币500元;
  3、三等奖5名,各奖人民币300元;
  4、优秀奖10名,各奖人民币100元。
  三、作品要求
  1、作品紧紧围绕双泉镇首届“杏花节”,要反映出节日期间各种活动瞬间、游客娱乐休闲瞬间和美丽乡村、美丽杏花、桃花等春天美景。
  2、参赛作品须为数码文件,通过网上投稿,文件格式一律为JPG,不小于4M,不接收纸质作品。提交的图片必须保留原始文件,以备调用。
  3、谢绝经过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裁剪和对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如经发现取消资格)。
  4、参赛作品进行统一的图片注释,文件包括: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四、主办单位声明
  1、主办单位尊重并保障参赛作品的著作权,而由参赛人的原因所造成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人自行解决。
  2、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还。
  3、本次摄影大赛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属于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将参赛作品用于公益宣传、展牌、画册以及与本次比赛相关的评审、宣传、网站展示等时,不再另行支付稿费。
  4、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请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达不到要求,或逾期不提供者,主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会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
  5、本次摄影活动主办单位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报送地址
  大荔县双泉镇人民政府
  邮 箱:540484514@qq.com
  联 系 人:魏 朵
  联系电话:15129672653
                                                  2016年2月23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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