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59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万元 中国自然保护区生态摄影比赛征稿4.30

[复制链接]

569

主题

574

帖子

1977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97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3-26 18:00: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6年,是中国自然保护区事业60周年。林业自然保护区始终是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业主体,截至2015年底,林业系统已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2229处,总面积124.77万平方公里,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3%,初步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类型较为齐全的自然保护区网络,有效地保护了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典型生态系统。这些自然保护区保护着我国最典型、最重要、最珍贵、最精华的自然生态系统,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最美的自然景观。
    为纪念中国自然保护区事业60周年,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中国绿色时报社、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鸟网联合开展中国自然保护区生态摄影比赛。
    比赛面向全国征集摄影作品,以林业自然保护区的自然景观、野生动物、野生植物、保护工作为重点,收集林业自然保护区最美瞬间。
    比赛组建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奖,对优秀作品以及优秀组织单位予以奖励,并举办颁奖仪式和摄影展览。
    一、比赛名称
    中国自然保护区生态摄影比赛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  中国绿色时报社 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 鸟网
    承办单位:《森林与人类》杂志
    三、比赛宗旨
    呈现林业自然保护区最美瞬间,展示我国林业自然保护区最典型、最重要、最珍贵、最精华的自然生态系统,展示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最美的自然景观,激发公众自然保护热情,对林业自然保护事业关注、支持。
    四、比赛时间
    1.征稿时间:2016年1月10日-2016年4月30日
    2.结果公布时间:2016年7月底公布获奖作品名单。获奖作品名单在《中国绿色时报》、《森林与人类》杂志及其他相关媒体公布。
    五、参赛作品内容及要求
    1. 参赛作品须以我国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为拍摄地,以展示自然保护区的自然景观、野生动物、野生植物、保护工作为重点。
    2. 参赛作品应为用数码照相机拍摄的符合大赛主题的原创照片,包括红外相机拍摄的照片。参赛作品要求组照形式,每组针对同一个自然保护区,且不少于5张图片(不接受单张图片参赛)。
    3. 参赛作品应能较全面地反映自然保护区的资源特点、保护对象特色。
    4. 自然景观、野生动物、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等照片必须由作者亲自拍摄,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E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但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删改、添加、合成等技术调整。
    5.红外影像照片必须在野外自然生境状态下拍摄。提交红外相机拍摄原片,不能做裁切或后期处理。所使用的红外相机若有拍摄信息请保留。请在文件名中注明物种名称和位点的生境。
    6. 参赛作品须为数码照片,彩色,格式要求为JPEG,每张图片的文件长边不小于2000像素。参赛作品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不接受冲印照片。照片电子版要求大于4M,并保留完整的EXIF信息。
    7. 每人选送作品不超过5组(含5组),每组5-10张,以“拍摄人-拍摄地点(自然保护区名称,如‘广东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联系电话”作为文件名称,并在参赛表格中详细填写联系地址、邮编。标注拍摄时间(年、月、日)和所拍摄的内容,通过作品介绍阐述图片背后的故事与关联知识。
    8. 参赛作品拍摄时间不得早于2012年1月1日,已经在相关媒介刊发的作品亦可参赛。
    六、奖项设置
    金奖1名,奖金1万元(税前);
    银奖3名,奖金5000元(税前);
    铜奖9名,奖金2000元(税前);
    优秀奖20名,奖金1000元(税前);
    入围奖60名,奖价值216元的1年12期《森林与人类》杂志。
    另设比赛组织奖若干。
    以上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所有奖金税费由承办单位代扣代缴。
    七、作品投送方式
    填写参赛登记表(见附件,可复制,也可在中国林业新闻网下载电子版),将参赛作品和参赛登记表一并发送到比赛指定电子邮箱:ziranbaohuqu60@163.com
    咨询电话:010-84238676/9077 。
    八、主办单位声明
    1. 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由参赛人的原因所造成的著作权纠纷由参赛人自行解决。
    2. 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请参赛者注意备份原始作品。
    3. 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均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且在照片使用中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无意的署名遗漏情形可以获得免责。
    4. 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及获奖作品,作者有著作权和署名权,组织方有使用权。组织单位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出版等用途。
    5. 组织单位将参赛作品用于公益宣传以及与本次比赛相关的评审、宣传、网站展示等时,不再另行支付稿费。
    6. 所有获得“优秀奖”以上奖项(含“优秀奖”)的作品,组织单位将其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时,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7. 如果本次征集活动评委认为某一奖项没有足够数量符合标准的作品,则该奖项可以有空缺。
    8. 参赛作品应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凡因参赛作品而引起的法律问题,如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一律由作者自行负责。
    9. 凡参加本次比赛的作者皆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约定。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