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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届江苏省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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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4 14:55: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江苏省摄影艺术展览是我省历史悠久、规模最大的全省性摄影展览,自上世纪60年代创办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21届。江苏省摄影艺术展览旨在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重要部署,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弘扬中国精神,反映江苏风采,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第22届江苏省摄影艺术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欢迎本省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一、征稿规则
    1.江苏省内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作品应为2013年8月1日之后创作)。
    2.展览分纪录、艺术两大类。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不论投送几个类别,总数不得超过6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3.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谢绝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
    4.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艺术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组照作品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横、竖幅作品同组时,一律按横版排列。
    5.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留白处。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6.投稿作品均应提交纸质照片。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7.参展作品需在主办方统一提供的表格上填写参展类别、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各市为单位,由当地摄影家协会负责组织稿件,集中统一选送,同时也接受个人的直接投稿,但选送作品不得重复。
    8.所有来稿如在邮寄途中或因其它意外情况所造成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9.本届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10.投稿人请登录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网(www.jsssyjxh.com.cn)首页,下载打印参展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于投稿照片背面后寄出。
    11.投稿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1日(以收到稿件为准)
    二、入选设置
    本届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约280件左右。
    1.纪录类:160件
    金质收藏作品3件,银质收藏作品6件,铜质收藏作品10件,优秀作品141件
    2.艺术类:120件
    金质收藏作品3件,银质收藏作品6件,铜质收藏作品10件,优秀作品约101件
    3.主办方将对组织投稿者在创作、参评和入选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团体授予“第22届江苏省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证书”。
    三、类别释义
    1.纪录类: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纪录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
    2.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如有需要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可有拍摄时间、地点等不超过100字的简要说明。
    四、特别说明
    1.各类入选作品中使用的所有素材的版权、著作权及肖像权由报送方自负。
    2. 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与本次影展有关的一切资格。
    3.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五、寄送参评作品地址
    地 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收件人:戴燕梅 邮 编:210019
    电 话:025—83572055
    附件:第22届江苏省摄影艺术展览征稿登记表

    江苏省文联
    江苏省摄协
    201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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