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全域旅游发展战略,从摄影角度宣传推介中仙乡美丽的自然风光、丰厚的文化底蕴,优雅的人居环境、和谐的社会景象,展现中仙的魅力,诠释“银杏故乡·诗画中仙”旅游发展理念。决定举办“银杏故乡·诗画中仙”摄影大赛,征稿启事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中仙乡委员会 中仙乡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尤溪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9月15日止 三、大赛主题:本次摄影大赛以“银杏故乡·诗画中仙”为主题,凡反映中仙乡境内自然风光、人文景观、乡村新貌、边贸特色、旅游发展、民俗风情、毛竹之乡、竹家居之乡等内容作品均在征集范围内。 四、奖项设置: 共征集100幅作品,其中设: 一等奖 1幅 稿酬3000元 二等奖 2幅 稿酬各2000元 三等奖 3幅 稿酬各1000元 入选奖94幅 稿酬各200元 五、征稿细则 1、县内外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 2、作品必须纪实写真,生动自然,别具特色,有创新内涵,必须符合本次影展的主题宗旨,表现形式不限。 3、本次大赛投稿一律以电子稿文件形式投稿(jpg格式),文件大小每件单幅在3MB以上。组照(4-8幅)计一件。 4、所有参赛作品在邮件主题注明“银杏故乡·诗画中仙”摄影大赛,作品标题、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可附简短文字说明。 5、在后期制作中,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则,对影调、色彩等可作适度调整。谢绝改变原始影像和大幅度修改的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制作的创意作品。 6、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制作画册(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7M)。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尤溪县摄影家协会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入选资格。 7、本次影展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不退稿。 8、作品所涉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事项由作者自行负责。对于拍摄地点有歧义的,作者须提供证明在中仙乡境内拍摄。 9、主办单位对所有入选以上作品拥有使用权,根据需要有权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媒体宣传等非商业用途使用,除一次性付给作者影展奖金外,不再另付稿酬。 10、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是有违征稿要求、严重误导公众认知或存在著作权争议的作者,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六、投稿方式 联系人:詹开旭 联系电话:13358502276 联系人:吴立煜 联系电话:18965324516 中共中仙乡委员会 中仙乡人民政府 尤溪县摄影家协会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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