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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 防城港市“我与城市共辉煌”城建摄影大赛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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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5 17:52: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29 06:27 编辑

生动展现防城港市改革发展40年来取得的巨大变化、防城港市建市25年来城市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讴歌城市的建设者,激发全市人民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展示防城港市的无穷魅力和勃勃生机,防城港市委宣传部、防城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东投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港工基础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拟举办“我与城市共辉煌”城建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防城港市委宣传部

防城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东投集团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港工基础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承办单位: 防城港市摄影家协会

防城港市群众艺术馆

支持单位: 防城港日报社

防城港广播电视台

防城港市新闻网

二、大赛主题内容

以“我与城市共辉煌”为主题,作品题材须反映我市城市建设成果,包括城市景观、道路桥梁、基础设施、园林绿化、路灯夜景、环卫保洁、供水、排水、燃气、污水处理、人居环境、建设者风采等,要充分体现改革开放40年来防城港市城市建设发展的新面貌、新成果。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幅,奖金6000元;

二等奖2幅,奖金3000元;

三等奖3幅,奖金2000元;

优秀奖20幅,奖金500元;

入围奖74幅,奖金200元。

(注:所有入围、获奖作品均发奖金和证书,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四、参赛要求

1.国内外专业摄影师、业余爱好者均可参加。

2.参赛稿件必须取材于防城港市区域内,含各市、区、县。稿件要求是2017年(含2017年)以来创作的作品,已在各级赛事获奖的作品一律不得参赛。征稿时间从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截止。

3.参赛作品内容要求客观真实,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和创新性。

4.参赛稿件只收取电子文件。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00像素;图片命名为“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手机号码+拍摄地点”;组照算一幅(每组4-6幅)。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三等奖及以上的等级奖项作者不得重复。

5.参赛稿件必须是摄影原创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减;彩色照片可整体转变为黑白照片,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对影调和色彩等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6.稿件入围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稿件数据文件(作者已调整过的大文件,长边数据不小于5000像素、文件量不低于5MB的JPG格式图片),不按时提供原始文件者取消入围资格。

7.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报送的稿件不侵犯其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对稿件拥有独立、完整的作品著作权。凡与上述要求不符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8.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入围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所有,主办单位拥有入围获奖作品的出版权、修改权、使用权和网络传播权,不再向作者支付稿酬。非入围、非获奖作品如需使用,按规定另付稿酬。

9.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主办单位拥有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10.投稿方式:将参赛作品打包成一个文件夹,注明姓名+手机号码+“我与城市共辉煌”摄影大赛,发送至邮箱wycsghh@163.com,联系人梁萍萍,0770-2292990。

2018年防城港市“我与城市共辉煌”城建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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