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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东方国际中学部第一届“春之韵”摄影、书法、美术、手工艺术展作品征集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3-27 09:08
标题: 新东方国际中学部第一届“春之韵”摄影、书法、美术、手工艺术展作品征集
心灵是自然之镜
艺术是心灵之镜
风云凝伫于一瞬
天籁悠扬于无声
这绝不是一场视觉的盛宴
这是一次神与物游、心随情走的交流与牵引
体味光影的妙趣
品藻色彩的灵性
感受砚墨的风景
闭上眼,想象着自己像春天的太阳一样
每天都带着勇气和希望升起
温暖着、照亮着这个世界
……
咦~格调咋这么高呢?让哥先陶醉一会~
微风和煦,柳芽吐绿,我们迎来了春天的脚步,在这个生机勃勃,充满希望的日子里,新东方国际中学部第一届“春之韵”摄影、书法、美术、手工艺术展即将启动。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作品怎么也展不起来,在此诚征各位师生大作!
你说的辣么好听?
那么问题来了!
你有啥要求呢?
来,来,别捉急,往下戳~

要求如下

1、作品主题:春之韵。
2、作品形式:摄影、书法、美术、手工艺术。
3、参展作品内容健康,格调高雅,向上向善。
4、新东方国际中学(扬州)师生员工均可参与。
5、创作时间:限定于2016年创作,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手工艺术需要能够装裱。
6、尺寸要求:摄影作品单幅不得小于3MB,书法、美术、手工艺术作品横边不大于55cm,竖边不大于100cm。每一幅作品均应有作品名、作者姓名、创作地、简要的作品寓意介绍等,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5件。
7、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4日下午5点。
8、投稿邮箱:504030995@qq.com ;或者直接送至政教处办公室。
9、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10、投稿作品一经采用,国际中学部即会给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对作品进行展览,永久收藏纪念。
11、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12、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属于国际中学部(扬州)。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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