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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000元“魅力梨园湾”手机摄影大赛启示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4-8 13:41
标题: 3000元“魅力梨园湾”手机摄影大赛启示
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进一步彰显“中国美丽乡村”、“江苏最美乡村”——宿豫区顺河梨园湾魅力,由宿迁市摄影家协会、宿迁市顺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主办,江苏盛秦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承办“魅力梨园湾”手机摄影大赛。
此次大赛旨以手机摄影为媒,相约顺河之春,领略梨园文化,感受梨韵风情,特面向社会征集相关手机摄影作品,以此来进一步推进顺河旅游业的发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稿主题:



凡反映顺河梨园湾境内自然风光、人文风情、节庆活动等提升正能量的摄影作品均在征稿范围。

二、征稿时间:


2016年3月18日——4月18日截稿(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名,各奖励价值3000元礼品一份,二等奖5名,各奖励价值1000元礼品一份,三等奖10名,各奖励价值500元礼品一份,优秀奖60名,各奖励价值100元礼品一份。

四、征稿细则


1、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张作品也可以是组图(最少不得低于1幅,最多不得超过10幅)。每个参赛者可提供多张/套参赛作品。
2、作品的数码修改:参赛作品可接受的数码修改为:尺寸裁剪、亮度、对比度、色彩平衡调整。
3、本次大赛只接受手机拍摄的作品。请作者务必保留作品的原始数据,并在提交时标明拍照手机的机型。
4、参赛作品必须是自己的原创摄影作品,且未曾获得过任何摄影赛的任何奖。
5、参赛作品必须是2016年3月15日-4月15日期间拍摄。
6、参赛作品可以是黑白或彩色作品。
7、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如遇此类投稿,主办者有权自行采取删除其作品等措施。
8、评奖结果公布后,当事人必须向大赛组委会提交真实有效的身份资料和作品的原始数据,才可以领奖。个人资料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电话、Email或QQ号码、通讯地址)等等。获奖者有义务参加主办方的宣传活动,并同意使用其肖像和作品。
9、所有参赛作者,必须保证自己的作品不存在法律纠纷。主、协办单位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10、对参赛作品主办单位可用于出版、展评、网络传播;可用于自身形象广告宣传;可用于电信卡、邮资明信片、邮票发行等用途。每位参赛者在发帖参加本摄影大赛的同时即视为已明确同意主办方和赞助单位有权免费使用或授权赞助方、主办方免费使用该作品,使用者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
11、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程。凡不符合规程的参赛者和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五、投稿地址


宿迁市宿豫区顺河街道扬子江路8号
邮编:223800   
联系人: 房小停
电话:  17768941019
邮箱:3155711617@qq.com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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