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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魅力盘古山”摄影大赛开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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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22:59: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主办单位:中共泌阳县委宣传部     泌阳县文联
承办单位: 泌阳县盘古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泌阳县摄影家协会
征稿主题:
为充分展示盘古山的生态、历史、文化及风土人情,树立“中国盘古圣地”新形象,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特举办“生态泌阳”系列活动——“ 魅力盘古山 ”主题摄影大赛,用镜头展现盘古山的自然生态、民风民情、文化古韵及发展建设成就。

征稿时间及奖励:
2015年11月1日——2016年9月3
入展作品(分为风光、纪实、民俗三类)数量及稿酬:
特等奖收藏作品1幅(件),证书及稿酬10000元;
一等奖收藏作品3幅(件),证书及稿酬3000元;
二等奖收藏作品6幅(件),证书及稿酬2000元;
三等奖收藏作品9幅(件),证书及稿酬1000元;
优秀奖60幅(件),证书及稿酬300元。
注:获特等奖和其他奖项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同一作者获优秀、入选作品的数量不限、组照与单幅作品不限。
征稿细则:


  围绕“ 魅力盘古山”主题,用丰富的艺术形式,精心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摄影作品,从不同角度展示盘古山的山水风景、乡村风貌、民间习俗、农民风采及建设成就等。参赛作品必须在盘古山境内拍摄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8-12幅,并附文字说明),组照按1件计算。
2、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作品均可,但必须取材于泌阳县县境内,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
3.、本次摄影大展鼓励纪录类作品投稿,务求真实;风光类作品应反映事物原貌,但不反对对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方面做适度调整。
4、投稿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短文字说明。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评委会对来稿进行初步评选后产生拟入选作品,拟入选作品将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评委会有权结合公众反馈对拟入选作品的艺术性、合规性进行重新审视,并予相应调整。
7、对于拟入选的作品,投稿者须在拟入选名单公布后五日内提交未经任何改动的原始数字影像供组委会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资格。
8、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承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盘古山”泌阳县公益宣传相关的展示,并不再支付稿酬。
9、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10、作品入展结果将在驻马店摄影家协会•影像网上刊登、公告。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围绕“ 魅力盘古山”主题,用丰富的艺术形式,精心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摄影作品,从不同角度展示盘古山的山水风景、乡村风貌、民间习俗、农民风采及建设成就等。参赛作品必须在盘古山境内拍摄
投稿方式:


一、盘古山”摄影大展投稿,上传投稿作品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投稿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泄露个人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为原始文件。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投稿作品将由本次摄影大展的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在本次摄影大展的专题内展示。
二、电子版指定投稿邮箱:  1219009492@QQ.com     
组委会地址:泌阳县委三楼文联办公室
联 系 人:刘  艺
联系电话:3789878     13513983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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