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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水韵江南·醉美凤县全国摄影作品展”征稿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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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3 14:18: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全国摄影展Add.:水韵江南·醉美凤县
你眼中的凤县是何风光?你心中的凤县印象是什么模样?

拿起你的照相机,来到这里,捕捉最美影像·····
  近年来,凤县大力实施“旅游兴县”战略,开发建成了六大特色景区和秦岭花谷、《凤飞羌舞》大型民族情景音画剧、羌族萨郎互动、秦岭七彩云顶主题公园、古羌文化示范园区等精品项目,成功塑造了“水韵江南 醉美凤县”和“七彩凤县——大秦岭的会客厅”旅游品牌,获得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资格,成功创建为全国生态示范县、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城市,并获得国家水利风景区、嘉陵江国家级湿地公园、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县及全国十大县域旅游之星等荣誉称号。

为推动地方文化事业发展,通过影像传播旅游资源优势,促进旅游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特举办“水韵江南 醉美凤县”全国摄影作品展,欢迎广大摄影人踊跃投稿。

欢迎参与

  “水韵江南 醉美凤县”
  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凤县位于陕西省宝鸡市西南部,地处秦岭南麓,嘉陵江源头。县域面积3187平方公里,人口11万。凤县古称凤州,距今6000余年前,已有先民在此繁衍生息,凤凰传说、女娲寻踪、氐羌迁徙等遗存典故众多,民俗风情独特,素有“凤凰之乡 羌族故里”之美誉。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陕西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凤县县委

凤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凤县县委宣传部

宝鸡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凤县文化广电局

凤县文联

凤县摄影协会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二、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陕西凤县行政区域内自然风景、历史古迹、生态环境、羌族文化、城乡建设成就等内容的摄影作品,题材不限。

三、参赛对象
面向全国各地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


四、
征稿时间

2016年8月至11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五、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50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共凤县县委宣传部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缴代扣其中的个人所得税。

六、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凤县市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大尺寸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或不按规定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作品入展后,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作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作者承担;作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7.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七、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八、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须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凤县全国摄影作品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中国摄影报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须注明该作品展的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水韵江南 七彩凤县”全国摄影作品展办公室收(100007)  

电话:010—65251661  

联系人:夏雨欣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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