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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美丽康县》全国摄影大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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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20:30: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8-1 12:15 编辑

为宣传推介康县美丽的山水风光和丰富独特的人文民俗,宣传近年来康县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旅游大景区建设、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等取得的辉煌成绩,繁荣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活跃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凝聚、鼓舞全县人民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生活的信心和力量,特举办首届《美丽康县》全国摄影大赛。
一、征稿对象:
全国广大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
二、大赛主题:
①山水风光;②民俗文化、生活纪实;③美丽乡村、乡村旅游。
三、大赛要求:
参赛作品一般要求用相机拍摄,必须是康县境内拍摄的题材,必须是原创。尤其欢迎视角新颖,时代气息、生活气息浓郁,接地气的作品。拒绝接受电脑制作、合成作品。作品后期制作仅限于裁剪与调整明暗对比。
四、作品投稿
作品投稿分电子版、纸质版两种形式同时报送,电子版3M以上,纸质版8寸以上。每人每组限投作品5幅或2组(组照),美丽乡村类作品要求必须是2014年(包括2014年)以后拍摄的作品。
投稿地址:康县文联(县委办公楼2楼)
联系人:孙雁
邮箱: 1240267707@qq.com854158799@qq.com
电话:13629395589
参赛作品要求保存JPG格式,标明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及作者姓名、电话、通讯地址。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三组奖项。第一组:山水风光类;第二组:民俗、纪实类;第三组:美丽乡村类。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一等奖奖金15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
所有获奖作品将在陇南摄影交流平台、陇南文艺精品推介平台、中国乞巧、陇南发布、陇南旅游、康县发布、康县新闻网、康县艺苑、《印象康县》、《山溪》等媒体和刊物刊登发表。
六、评奖
大赛邀请省市知名摄影家5—7人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奖,评奖采用无记名编号方式公平、公正开展。6月初评奖,6月中旬公布评奖结果。
七、截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
八、主办单位:陇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康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康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康县文广新局
      陇南市摄影家协会

        《美丽康县》全国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6年2月26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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