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文化建设,弘扬正能量,展现善美韶关、魅力茂名的新变化、新风貌、新成果,助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激发人们共同建设美丽家园的热情,经两地市摄影家协会沟通,拟由中共韶关市委宣传部、韶关市文联、中共茂名市委宣传部、茂名市文联、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主办,韶关市摄影家协会、茂名市摄影家协会承办“善美韶关、魅力茂名”摄影作品联展。
通过两地摄影艺术交流,促进韶关、茂名两地摄影艺术创作水平的不断提高。此次联展,由韶关、茂名共同征集评选出100件优秀摄影作品参展。分别在韶关、茂名两地展出,并在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网站选登。为确保此次联展在两地顺利进行,拟制订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 中共韶关市委宣传部 韶关市文联 中共茂名市委宣传部 茂名市文联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韶关市摄影家协会、 茂名市摄影家协会 二、展览规模 及作品要求 展览作品100幅,其中韶关、茂名各50幅,分别由两地摄影家协会征集提供。 要求所有的摄影作品都是在韶关、茂名两地创作,作品健康、积极、向上,反映善美韶关、魅力茂名两地的风光、风情、人文等(韶关的影友以韶关的风光人文习俗为主)。 【展览作品征稿】: 1、以公开征集,以及邀约推荐送稿等方式。 2、凡符合本次摄影展主题的,具有一定纪实性和艺术性的作品均可投稿。作品不分类别。 3、摄影作品交电子稿(JPG文件,不少于4MB),彩色黑白均可,每个作者交稿数量不超过20幅。每幅作品的电子文件中要注明标题和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4、入选作品50幅(组)(韶关),稿酬200元/幅(组),并可以作为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在先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和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 6、凡投稿参展者则视同接受本次展览活动的规定。 7、截稿日期:2018年11月30日。 韶关市摄影家协会 2018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