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溪州”大家拍摄影征集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美丽溪州”大家拍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永顺县委宣传部 永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永顺县建设美丽湘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办单位: 永顺县文旅集团 永顺县摄影家协会
三、活动时间 活动开展时间:1月22日至11月30日 州投稿截止时间:4月22日下午5时 县投稿截止时间:10月30日下午5时 评选时间:11月1日至11月20日 公示时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表彰时间:11月28日至12月30日
四、活动对象 面向社会公众
五、参与方式 每名参赛者限投20幅作品(组照4至8张,按一幅计算),参赛作品须写明标题、姓名、电话号码及图片说明。 (一)网上报名 参赛者将摄影作品电子文档以“标题+作者姓名+电话号码”的方式命名,并附上图片说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永顺县建设美丽湘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邮箱 ysxcxtjtz@163.com。 (二)现场报名 参赛者携摄影作品、图片说明电子文档到永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永顺县行政中心二楼)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743—5229266)。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30名,入围奖50名,网络最佳人气奖10名。 一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奖金2000元,奖励老司城景区个人年卡1张、不二门温泉家庭年卡1张(价值2999元,不兑现金,以获奖者本人户口登记办理)。 二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奖励老司城景区个人年卡1张、不二门温泉个人年卡1张(价值1299元,不兑现金,以获奖者本人身份证登记办理)。 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奖金500元,奖励老司城景区个人年卡1张、不二门温泉个人季卡1张(价值799元,不兑现金,以获奖者本人身份证登记办理)。 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奖金200元,奖励老司城景区个人年卡1张、不二门温泉个人季卡1张(价值799元,不兑现金,以获奖者本人身份证登记办理)。 入围奖:颁发荣誉证书,奖励老司城景区个人年卡1张、不二门温泉个人月卡1张(价值499元,不兑现金,以获奖者本人身份证登记办理)。 网络最佳人气奖:颁发荣誉证书,奖金500元,奖励老司城景区个人年卡1张、奖励不二门温泉个人年卡1张(价值1299元,不兑现金,以获奖者本人身份证登记办理)。
七、注意事项 (一)作品要求 1.作品应为2015年以后拍摄的,反映永顺县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风民情、文明风貌、文化旅游和永顺县城乡发展变化、建设美丽湘西工作场景、公共文明行为的摄影作品,格式为JPEG格式(不得高于3M)。 2.作品必须是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传统、数码、彩色、黑白摄影作品均可参赛,允许对影调、色彩、构图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可改动原始影像,不得加边框、水纹等修饰。 3.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无版权争议。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版权等行为,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活动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将收回奖金、奖品、荣誉证书等,并在媒体上进行通报。 (二)参赛要求 1.参加永顺县“美丽溪州”大家拍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作者,应积极参加湘西州建设美丽湘西“最美瞬间”随手拍作品征集活动。参赛者可按照《建设美丽湘西“最美瞬间”随手拍作品征集活动工作方案》参与方式报名,也可将参赛作品报至永顺县建设美丽湘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永顺县建设美丽湘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活动参与方式报送。参加湘西州建设美丽湘西“最美瞬间”随手拍活动的获奖作者奖金及奖品,由湘西州建设美丽湘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活动规定予以发放。(参与方式请点击图文下端阅读原文) 2.参赛作品入选后,参赛者应在主办单位规定时间(以主办单位通知时间为准)内提交作品原始数据文件(压缩文件格式不低于3M),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3.参赛作品经活动评选组审核通过后,将在“美丽溪州”大家拍作品征集活动上传专区进行图文展示,相关展示作品不在版权约定之列。 4.参赛作品由活动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团队进行专业评审,专家评审团队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在“美丽溪州”大家拍作品征集活动上传专区进行网络投票,作品根据报名先后进行排序,每个微信号限投一票,活动主办方将根据网络得票数评选网络最佳人气奖。 (三)活动规定 1.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对于入选州、县征集活动的参赛作品,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在画册出版、作品展览、文化宣传等相关活动中使用,所用作品不再另付稿酬。活动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及所属相关单位拥有对本次所有入选作品的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2.参赛作品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作品丢失或损毁的,活动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3.参赛者上传作品参加活动,视同接受活动所有条款规定。 4.永顺县“美丽溪州”大家拍摄影作品征集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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