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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0元 关于举办兰溪市“光彩杯”摄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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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8-23 14:39
标题:
2000元 关于举办兰溪市“光彩杯”摄影大赛的通知
市摄协各分会、协会会员、爱好者:
为了更好地展示宣传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的风采和我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用镜头记录下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变化与提升,发挥摄影创作的独特优势,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兰溪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光彩杯”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影赛组织
主办单位: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兰溪市摄影家协会
兰溪市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
兰溪市个体劳动者协会
兰溪市食品行业协会
兰溪市市场协会
二、创作内容
用纪实和艺术的手法,展示近年来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取得的成绩。具体内容包括:反映市场监管人在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为民服务、日常生活过程中的美丽身影、辛勤瞬间以及企业的风采和兰溪的人文光风。
三、影赛时间
2016年8月1日——2016年12月30日。
四、创作范围
兰溪市地域范围内
五、影赛评选
影赛评委会由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聘请,由市摄影家协会负责实施评比。影赛设一等奖2名,奖金每名2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每名1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每名500元;优秀奖50名,奖金每名100元。(最终获奖名额还将根据送赛作品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六、送赛要求
1、送赛作品需放大制作成纸质照片数量不限,单幅作品规格10英寸;组照作品视为一件作品,限6幅以内一组,规格不低于7英寸不超过10英寸。拼接作品最长不超过50公分。
2、每幅作品电子文件均以JPG格式,作品文件不能小于3兆。入选作品需提供原始的电子文件。
3、每幅作品须写明作品标题(不超过10个字)、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如有文字说明的不超过100个字。
4、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作假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5、主办单位享有免费使用入选作品的权力,可以出版、展览和宣传,参赛作品不退稿。
七、送赛地点:作品及电子文件送至兰溪市摄影家协会(人民北路46号三原广告公司内)。
八、截稿时间:2016年12月30日
九、联系方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
市摄影家协会:陆海燕,电话:13857905890(585890)
请各分会、会员、爱好者抓紧创作,多拍佳作。并欢迎兄弟市县摄影家和爱好者积极参赛。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兰溪市摄影家协会
兰溪市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
兰溪市个体劳动者协会
兰溪市食品行业协会
兰溪市市场协会
2016年7月28日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71934215&ver=1&signature=65sRnFUcPU-bWZnC*nPiesQbzlIJH0qL7w6aRh0CoKAaJYb75ArpOeNFiCgxQpN6dK-wPSyI9sPD71P3ADlWt8tNX5LsLWFdYt06o1uKv*mzVdL9dtRXjhAiHyh2hC8I*HOSAk9Rfv-958Q2lQTg7k1OGgzJxZTl8Ij8J7Hey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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