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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最美北林之春韵”摄影大赛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3-26 09:42
标题: 关于“最美北林之春韵”摄影大赛的通知
最美北林春韵摄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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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花开,为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广大师生爱校、荣校的信念,展现我校美丽校园风景和师生精神风貌,校党委宣传部、党委研工部、党委学工部决定联合举办“最美北林之春韵”为主题摄影大赛。

动时间
2016年3月—2016年5月

品内容
包括校园美景、师生风采、科研实验、外业调研、实践活动、生活点滴等等。

品收集
请有意参加者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图片的形式发到大赛组织单位邮箱bjfunews@163.com,请注明“最美北林”参赛作品。并标注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品评选
一等奖五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最佳风景摄影奖1名、最佳人物摄影奖1名、最佳创意奖1名。

品要求
  1.作品应结合活动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新颖、创新,题材风格不限,彩色、黑白不限。
  2.摄影范围限制学院校园景观及人物;拍摄角度自由把握。照片可以是单照也可以是组照,如果是组照参赛,则一组作品控制在3-5张,组照作品可以是不同角度的同处景色,也可以是相关联的多处景观。
  3.作品必须为原版拍摄的照片,照片不能经过诸如Photoshop等作图软件加工。
  4.每位参赛选手作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份,评奖时原则上一个参赛者不能评2份以上奖项。
  5.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作者必须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者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6.主办方有权对投稿的作品进行进一步加工处理,用于与大赛活动相关的宣传、展览、出版以及学校形象展示等其他非盈利性的宣传之用,亦不向作者支付稿酬。
来源:宣传部、研工部、学工部
图文编辑:张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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