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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6年沙区群众摄影大赛作品征集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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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3-25 14:46
标题:
2016年沙区群众摄影大赛作品征集 4,28
一、活动意义与目的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而家风是一种潜在无形的力量,是一个家庭的主旋律,存在于人们日常生活的态度和行为中,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言行,为每一个家庭成员树立的价值准则。“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先要修身、齐家,才能治国、平天下,“家国天下”的情怀深入每个人的骨髓。习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家风不仅是民风社风的组成要素,更是中华民族传统价值观的体现。家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一个重要体现。
本次大赛旨在通过以“家庭”这一最小社会细胞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展示,从点滴入手,用摄影语言以小见大来指引人们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二、大赛主题
“传承好家风,传播正能量”
三、参赛方式
参赛者身份不限,可为机关、企事业干部、辖区各族居民、摄影爱好者等,参赛作品须为个人原创,参赛作品所使用摄影器材不限,相机、手机均可。参赛者就每幅作品填写“参赛作品表”,与参赛作品一并打包成rar或zip格式压缩文件,报沙区文化馆302办公室或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
327661895@QQ.com
四、参赛要求
㈠参赛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拍摄时间、地点不限。作品内容需符合大赛主题,内容健康向上、贴近实际、富有新意,凡反映我区辖区内的和谐家庭、邻里互助、家风传承、文明新风等有关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拍摄对象须是真人、真情、真景。
㈡投稿作品需为电子文件JPEG格式,文件名请设为作品标题,便于识别。投稿作品长边3000像素以上,文件不得小于3M。
㈢投稿期限:即日起至2016年4月28日止,以管委会、街道办为单位集体上报的,请各单位进行预选限报十幅作品。
㈣参赛者须保证对自己的作品享有无争议著作权,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负。
㈤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主办单位拥有作品使用权,作者拥有署名权,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回。凡投稿报送的参赛作品,均视为认为作者同意并遵守各项规定和要求。主办单位有权将获奖、入选作品用于相关的活动宣传、画册制作、展览等用途,不再另付稿酬。
五、评选表彰
本次大赛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四个等级,由区文化馆邀请市摄影家协会等业界专家进行专业评审,评选截止到2016年4月底,5月中旬颁布评选结果,获奖作品将入选参加7月份沙区群众摄影作品展。
http://www.urumqi.gov.cn/znsx/jdxw/xgdt/2655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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