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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0元 “美酒飘香·相约盘锦” 首届摄影大展征稿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7-2 14:00
标题: 10000元 “美酒飘香·相约盘锦” 首届摄影大展征稿

“茅台赖茅酒·美酒飘香·相约盘锦”

    为了活跃盘锦文化生活,提高摄影水平促进摄影文化交流。充分宣传赖茅产品,突出产品历史文化。让广大消费者了解产品,树立品牌形象。特举办“茅台赖茅酒-----美酒飘香,相约盘锦”盘锦首届摄影大展
    作品拍摄范围
首届作品仅以反应盘锦城市风貌、人文纪实、地域风光作品(五幅)。以赖茅酒产品为中心,结合盘锦地域风情、艺术创意作品(五幅)。
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30名(赖茅传承2瓶价值776元)
二、投稿要求。
    1.摄影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作品要求在2016年6月30日至9月15日内创作的作品,需在电子文件上注明标题、作者及联系方式。作品画面不得留任何文字性标识。
    2.作品一律提交电子档,单幅照片规格原则上不小于5MB,JPG格式(只收单幅作品,不收组照)。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选,作品需提供原片。*本次大赛共设两个单元的综合评选、评选出获奖作品。赖茅酒主题评选和非主体类别(作品题材不限)评选。比分各占百分之五十。活动期间主办方将不定期的举办赖茅酒主题拍摄活动,活动时间会通过微信平台、摄影群通知大家。
    3.主承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宣传赖茅产品等相关的展览、出版物、网站、媒体、路牌广告及有关场所中进行公益性使用,不再另付稿酬。版权属于作者,如需作产品包装、商标注册等商业用途,稿酬与作者另行商议。
    4.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5.本次比赛活动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6.评奖原则:评委作品不参与评等次奖,可作优秀奖展出。同一作者作品只能获得一个等次奖。
7.获奖作品在颁奖会场、经销商产品销售处分别展出。
本次大赛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三、投稿地址
1.活动作品征集时间于2016年6月30日至9月15日(以主办单位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2.活动评选颁奖时间初定2016年9月27日,颁奖地点另行通知。
  3.投稿地址:盘锦市青年摄影家协会(蓝色康桥F区15栋11号商网二楼);
4.联系人:吴先生
邮箱:weigaowww@sina.com
联系电话:04277310999
                    13904270445。
主办单位
贵州赖茅酒业有限公司
  贵州赖茅酒盘锦专卖店
承办单位
盘锦市青年家摄影协会

“茅台赖茅酒”盘锦首届摄影大展组委会
  2016.6.30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67439055&ver=1&signature=Yp0TtYbVMiVIUWdlwG3O56mIgrzUsxNPkgKHUuVPS6NAUQb60ewOPphgAILUVNEiG9RPg2MSNFyur8yJEBUpDb1t0-Xzr1ZWe8sAyIyYnhXH5chMvYtEk2NUU1B3-CK51q0gknmN6sjiH5VybMK9rbmwwj3VdJbOukgvApb27N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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