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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国苗族姊妹节“六大征集活动”【四】“印象台江”摄影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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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摄影
时间:
2016-3-13 22:26
标题:
2016中国苗族姊妹节“六大征集活动”【四】“印象台江”摄影征集活动
2016中国苗族姊妹节“印象台江”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阳春四月花正艳,苗家姊妹舞翩跹。
一年一度的2016中国苗族姊妹节即将来临。为全方位展示台江县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和城乡面貌发生的巨大变化,展现台江底蕴深厚、古朴浓郁、多姿多彩的苗族文化以及秀美的自然风光和独具特色的人文景观,2016中国苗族姊妹节组委会决定举行2016中国苗族姊妹节“印象台江”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一、征集活动目的
以“印象台江”为主题,全方位展示台江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和城乡面貌发生的巨大变化,展现台江独具特色的民族风情、秀美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推介优秀摄影作品,进一步增强台江民族文化吸引力,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进程。
二、征集作品范围
征集作品以反映台江经济建设、城乡发展、社会文明、民俗风情、节日活动、服装服饰、自然和人文景观等方面题材为主,充分体现“印象台江”的壮美图画。
三、征集活动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截止。
四、征集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求表现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生动活泼、美丽动人、有时代感和独创精神;作品不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能涉及黄色、暴力和损害他人隐私等。违规作品将被取消活动资格。
(二)作品规格:征集作品可为单幅作品或多幅组照(每个系列作品不超过10张);照片提供4英寸左右的清样(作者也可根据作品的表现主旨自行确定尺寸),并保持照片的平整、整洁;摄影作者、文字说明请另附A4纸进行说明(不超过100字)。
(三)活动参与者请在报名登记时按要求填写真实完整资料,如果因为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完整等导致联系不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机会,活动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征集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作品,拥有著作权;因作品内容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活动参与者个人自行承担,并取消该当事人的参选资格。
五、评奖方法
(一)作品评选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专家评选的方式进行;部分优秀作品可在2016中国苗族姊妹节期间展览(凡参加此次征集的作品,即视为作者授权,部分优秀作品在姊妹节期间展出,不另付作者展出费用);7月初,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公布评选结果。
(二)本次活动获奖作品共126名。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120名,奖金各2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个人所得税由得奖者自行支付。
六、注意事项
(一)征集作品在后期制作处理上,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适当的艺术加工,但不可进行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例如拼接、删除、修改照片素材。
(二)主办方对活动参与者提交的个人信息,仅在处理本活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在没有取得活动参与者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向第三人公开、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及获奖作品,作者有著作权和署名权,组织方有永久的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出版等用途;凡征集作品原则上一律不予退稿。
(四)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2016中国苗族姊妹节组委会。
七、参加办法
作品征集活动起止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请到贵州省台江县文联办公室上交作品并予以登记。
地 址:贵州省台江县政协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855-5328448
联 系 人:李芳菲 18908551183
田代元 15870279691
邮 箱:
tjxwlbgs@126.com
2016中国苗族姊妹节组委会办公室
2016年3年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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