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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8.5万元 第九届中国西藏珠穆朗玛摄影大展征稿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6-5 15:03
标题: 8.5万元 第九届中国西藏珠穆朗玛摄影大展征稿
摘要
第九届中国西藏珠穆朗玛摄影大展定于2016年第三届中国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期间在西藏拉萨市举行。
为热烈庆祝西藏和平解放六十五周年和青藏铁路通车十周年,吸引更多摄影人群通过优秀摄影作品充分挖掘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向国内外观众生动展示雪域高原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民生改善、生态良好、党建加强、边疆稳固的崭新局面,“2016·西藏喜马拉雅摄影文化节”主题展——第九届中国西藏珠穆朗玛摄影大展定于2016年第三届中国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期间在西藏拉萨市举行。
一、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西藏各地的自然风光、名胜古迹、人文风情、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主题的摄影作品。
二、截稿时间
2016年7月1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三、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入展作品300幅,稿酬8.5万元。
以上入展作品均颁发入展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
组委会将邀请优秀作品作者到西藏拉萨市参加开幕式及颁奖典礼,费用由中国西藏珠穆朗玛摄影大展组委会承担。
五、征稿规则
1、参展作品风格题材不限,彩色、黑白作品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电子文件每幅图片大小不小于2M(JPEG格式)。参赛者请务必注明作品的标题、通信地址、邮箱,将作品电子文件(刻成光盘)连同样片(8英寸)一同寄至组委会办公室。
2、参展者应保证对所选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一切法律责任由参展者本人承担。
3、参展作品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4、主办单位有权在与本展览的相关事项中,以出版、展览、信息网络传播等公益宣传使用获奖及入选作品。所有入展作品将汇编入《2016·西藏喜马拉雅摄影文化节》画册中,不另附稿酬。
5、凡参展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6、西藏喜马拉雅摄影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对本征稿启事及本次展览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评选
评选时间定于2016年7月28日在拉萨举行,评选委员会由国内著名摄影家组成,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七、联系方式及作品邮寄
组委会办公室:中国西藏文联摄影家协会。
收件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85号西藏摄影家协会
收件人:何见远、丹增曲培
收件电话:13658901068、18189980222
邮政编码:850001
电子邮箱:xzsyjxh@163.com

http://tibet.news.cn/wenhua/20160605/3187015_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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