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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0元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三十周年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正式启动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6-1 13:57
标题: 10000元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三十周年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正式启动
        1987年,国务院特许发行的国家公益彩票——中国福利彩票(时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诞生。历经白手起家、艰苦创业的初创时期,大策划、大场面、大宣传的“大奖组”时期,百花齐放、姹紫嫣红的“风采”时期,营造文化、树立形象的全国联销品牌时期,如今,中国福利彩票已届“而立”之年。
      近三十年间,中国福利彩票累计发行超过13300多亿元,筹集公益金4000多亿元,资助各类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事业项目30多万个,创造就业岗位40多万个,惠及困难老年人、残障人、儿童等群体近亿人次,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不少人的工作和生活。
       值此福利彩票即将迎来自己三十岁生日之际,我们诚邀您分享曾经记录下的福彩精彩瞬间,或现在偶遇福彩的“随手拍”,发送至30th@CWL.GOV.CN,与我们一同庆祝福彩30岁生日。
       有奖征集活动即日起开始,至2016年11月30日结束。评选分为三类:一是福彩历史类,展示中国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历史;二是福彩故事类,展示亲身经历的福彩故事、福彩对休闲娱乐生活的影响等;三是社会贡献类,展示福利彩票及福彩公益金的作用和贡献等。
       有奖征集,我们是认真的!本次活动将评选出一等奖6幅/组(上述三类各2幅/组),每幅/组奖金10000元;二等奖12幅/组(上述三类各4幅/组),每幅/组奖金5000元;三等奖21幅/组(上述三类各7幅/组),每幅/组奖金2000元。
      请您翻找老照片,或拿起手机、相机拍摄新照片,共同记录精彩的福彩画卷。
附件:
                                纪念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三十周年
                                          摄影作品有奖征集启事
         中国福利彩票是经国务院特许发行的国家公益彩票。自1987年创办至2015年10月31日,中国福利彩票累计发行金额达13300多亿元,筹集公益金约4000亿元,创造就业岗位40多万个,资助各类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事业项目30多万个,惠及困难老年人、残障人、儿童等群体近亿人次。
       为迎接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三十周年,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现邀请彩民和社会公众用摄影作品讲述福彩历史和故事,展示福利彩票取得的成就和对社会福利、公益慈善事业作出的贡献,体现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弘扬“公益、慈善、健康、快乐、创新”的福彩文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面向全国彩民和社会公众开展纪念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三十周年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
      二、时间安排
       自本摄影作品征集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截稿。
      三、征集要求
       1.作品需为应征者原创,紧扣福彩主题,内容积极向上,风格、题材、拍摄地点不限;单幅和组照均可,组照原则上不超过6张。
      2.评选分为三类:一是福彩历史类,展示中国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历史;二是福彩故事类,展示亲身经历的福彩故事、福彩对休闲娱乐生活的影响等;三是社会贡献类,展示福利彩票及福彩公益金的作用和贡献等。
       3.文件为JPEG格式,作品长边不小于800像素,须保留图片EXIF原始信息。
      4.作品须标注标题,字数不超过15字,同时提供150字以内的说明,阐述作品的创意和主题。
      5.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可以适当处理调整显示效果,但必须保持摄影类作品的基本性质,禁止使用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也不得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四、表彰奖励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一等奖6幅/组(上述三类各2幅/组),每幅/组奖金10000元;二等奖12幅/组(上述三类各4幅/组),每幅/组奖金5000元;三等奖21幅/组(上述三类各7幅/组),每幅/组奖金2000元。获奖者有义务配合本中心的工作领取相应的奖金,并应自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缴纳上述奖金的税款。
       此外,本中心还将面向全国各省级福彩销售机构设立组织奖。所有获奖单位和个人均将获得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
      五、投稿方式
      1. 可以机构或个人名义提交作品。
      2.本次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只接受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
      3.应征者可将稿件发送至30th@CWL.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为“福彩摄影作品XX类投稿”,在正文中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地址、手机号码,并注明“本人承诺,本作品如在此次征集活动中获奖,则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和其他权益均归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享有。除署名权之外,本人不享有任何著作权或任何其他权益。”如无此项内容,投稿视为无效。另请附本人身份证电子版正反两面。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含有上述内容的投稿视为无效。
     2.每个机构或个人最多可提交五幅/组作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其提交的全部作品视为无效,不予评审。
      3.本征集启示为要约,应征者在本征集方案指定的时间内递交应征作品及其相关文件资料的行为,均被视为其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4.应征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应征作品不符合本征集启事要求;图像辨认不清、内容不完整;评委会认定应征作品属剽窃他人的作品。
        5.权利归属: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一经发现,投稿视为无效;所有征集作品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获奖后,即视为获奖应征者自愿将应征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及其他权益转让予本中心。本中心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获奖应征作品(包括修改、展示、出版及其他使用),由此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等)及其他权益均归本中心所有。未经本中心书面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应征作品。
       (3)本中心有权自行根据使用方式的不同,对应征作品进行相应修改,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获奖应征作品的应征者在领取本启事规定的奖金后,无权就我中心对其应征作品的使用行为向我中心主张支付任何形式的报酬或对价。
        (5)自应征作品提交之日起至本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公布前,应征者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转让或披露。
        (6)本中心在公布应征作品获奖名单时,将同时公布相应应征者姓名,以保证应征者的署名权。但在使用获奖应征作品时,根据使用方式的不同,本中心有权自行选择披露或不披露应征者的姓名。
       6.评选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作者,并在中国福利彩票官网(http://www.cwl.gov.cn)上公开发布。
       7.本中心除根据本启事“表彰奖励”部分的规定向获奖应征者支付相应数额的奖金外,无义务再向其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应征者在应征及领奖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8.此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所有;有关争议和解释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应征者投稿前可登录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cwl.gov.cn)或官方微信号(CW-lottery)了解有关中国福利彩票的情况。
         10.本中心有权将本次征集活动的获奖作品广泛应用于中国福利彩票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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