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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青田瓯江·石门洞景区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8 小时前
标题: 青田瓯江·石门洞景区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为了提高景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旅游发展,深度挖掘瓯江·石门洞景区独特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特向广大摄影爱好者、摄影家、游客等征集优秀的摄影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瓯江·石门洞景区管委会、青田县农业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青田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青田县摄影家协会
  二、摄影作品主题
  魅力青田,光影之约
  三、征集时间
  2025年1月27日-4月15日
  四、征集内容
  作品必须是在青田瓯江·石门洞景区内【石门洞核心景区、瓯江(船寮—高市段含神鼋湿地、船寮松树林、陈合村)、高市源、雄溪源、黄镇村、太子胜景、伯温古村及起刀片山(后山)、师姑草海】等石门洞森林公园内拍摄的原创作品;作品题材不限,可以是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等。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及荣誉证书。
  二等奖5名,奖金2000元及荣誉证书。
  三等奖20名,奖金800元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60名,奖金300元及荣誉证书。
  六、征集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创作时间需在2024年10月1日以后。
  3.作品须取材于石门洞景区内。
  4.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5.每幅参赛作品只能一人署名,谢绝共同创作,谢绝署网名。
  6.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该活动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布正式入选名单。
  7.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并在媒体上通报。
  11.征集不收取费用,不退稿。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七、作品评选
  邀请县宣传部门、农旅投公司、摄影协会专家等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八、投稿须知
  1.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活动通知与投稿邮箱,参与者在活动规定时间内,将摄影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通过官方平台上传作品。同时在青田石门洞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设置线下投稿点(二维码摆放和邮箱qtpa0578 126.com),方便游客现场投稿。
  2.拍摄设备:相机、无人机、手机等现代化拍摄设备。
  3.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10幅,每组计1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G,长边2000像素,组照建议拼成一张长边5000像素的大图,大小不超10M。
  4.投稿邮箱:qtpa0578@126.com
  5.投稿作品按照“投稿者姓名+作品标题+手机号+拍摄地(拍摄地精确到行政村)”格式为作品命名,并将投稿作品、作品说明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投至邮箱(邮件注明:“魅力青田,光影之约”摄影征集投稿)。不按规定投稿或备注信息不全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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