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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兰山区“我与国旗合个影”照片征集活动欢迎来稿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6 天前
标题: 兰山区“我与国旗合个影”照片征集活动欢迎来稿
  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庆节来临之际,兰山区开展“强国复兴有我我与国旗合个影”照片征集活动,通过与国旗同框,一起用镜头记录自己与祖国的故事,向祖国致以诚挚的祝福。
  一、主办单位
  中共兰山区委宣传部、兰山区文明办、兰山商城展览馆
  二、活动对象
  全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及广大摄影爱好者
  三、作品内容
  1.向国庆献礼、向祖国致敬。可以选择在任何出现国旗的地方进行“我与国旗合个影”,以可亲可敬的形象展现对国旗的崇敬、赞美、热爱之情。
  2.可选择在当地地标性建筑、街道、场馆、社区、学校等地与国旗合拍,为家乡点赞,为祖国祝福。
  3.拍摄过程中,充分发挥想象力,创新作品内容和方式,每张照片需附加一句话语,表达对祖国的爱。
  例如:
  “目光所至,皆为华夏,五星闪耀,皆为信仰。”
  “何其有幸,与国旗同框。”
  四、作品要求
  1、紧扣“强国复兴有我我与国旗合个影”主题,选取地标性建筑或有特色的背景,与国旗合影来表达对祖国的良好祝愿。
  2、照片要以国旗为背景,在拍摄与国旗合影的作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不得出现毁损、涂划国旗或者其他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
  3、投稿照片必须为原创作品,拍摄设备不限,照片中人数不限,投稿作品照片统一为“jpg”格式,不小于2MB,画质清晰。
  4、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选作品,不支付报酬。
  5、所有投稿人一经投稿视为已知悉并接受以上征稿要求。
  五、投稿须知
  投稿作品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兰山区文明办邮箱lsqwmb@163.com信箱,邮件、作品命名为“我与国旗合个影”+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截稿日期为2024年10月7日。联系电话:8198350
  六、奖项设置
  照片征集活动结束后,将精心挑选优秀作品,在全区范围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展播。
  https://mp.weixin.qq.com/s/preNSDt3p6Su0pFJ0-Sn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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