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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二届海峡两岸中华摄影奖征稿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24-6-1 16:32
标题: 第二届海峡两岸中华摄影奖征稿启事
  海峡两岸中华摄影奖,是海峡两岸影像文化交流的重要活动,突出以影像为媒介,弘扬中华文化,涵养民族精神,在两岸打造摄影的中华语境,向世界传播摄影的中国语言。2023年,首届海峡两岸中华摄影奖获得两岸同胞积极响应,评选产生4个金奖,10个银奖,112个入选奖,并在国家重点美术馆——浙江美术馆展出。为进一步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赓续两岸同胞血脉亲情、打造高辨识度文化交流品牌,现发起第二届海峡两岸中华摄影奖。
  主办单位
  海峡两岸中华摄影奖组委会
  承办单位
  浙江省海峡两岸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
  浙江省文化艺术交流促进会
  中国艺术摄影学会
  中国摄影学会(台湾地区)
  浙江省摄影艺术学会
  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
  《中国摄影家》杂志社
  协办单位
  浙江美术馆
  中国台湾网
  中国电力摄影家协会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活动网站
  中国摄影家网
  (www.chinaphoto.net.cn)
  征集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8月15日
  征集内容
  作品注重中华文化的文心传承和发扬光大,关注影像的艺术表现和视觉体验,努力体现民族情怀、文化交流、艺术互鉴和群众参与的统一。
  荣誉设置及奖金
  设金奖4个(艺术类、纪实类各2个)、银奖10个(艺术类、纪实类各5个)、入选奖若干。金奖、银奖授奖杯、证书及奖金,入选奖授证书。金奖每个奖金5000元,银奖每个奖金2000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理)。获奖及入选的作品作为海峡两岸影像文化周作品于11月在浙江美术馆展出。
  征稿细则
  1.海峡两岸摄影人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彩色、黑白不限;每人投稿数量限投10幅(组);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按一件作品计算,每组不少于4幅不多于8幅);不接受AI电脑合成照片;不接受已在省部级及以上摄影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作品应为2005年以后拍摄创作。
  3.投稿方式
  网站投稿:登录中国摄影家网www.chinaphoto.net.cn,在“第二届海峡两岸中华摄影奖”专题网页中注册,并按要求注明投稿类别(艺术类/纪实类)、投稿类型(单幅/组照)、作品标题、作品简介(拍摄时间、文字说明),并上传“第二届海峡两岸中华摄影奖作品信息表”。主办方承诺不会泄露投稿人非公开信息。在线提交的作品格式须为jpg,文件小于500KB,长边介于600-1000像素。
  邮箱投稿:投稿邮箱Zgsyj1988 qq.com、zgsyj19881988 163.com、zgsyjTOUGAO 163.com,三选一即可;作品须为jpg格式,长边介于1000-2000像素,与“第二届海峡两岸中华摄影奖作品信息表”汇总于一个文件夹并压缩,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投稿作品压缩包文件名称及每幅作品均请备注“中华摄影奖+所在地区+作者姓名+类别(艺术类/纪实类)+作品名称”等信息。
  4.获奖及入选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家网进行公示,为期5天。组委会将通知作者提供作品的原始数据电子文件、调整后的电子文件,其中JPG格式不低于5MB,TIFF格式不低于50MB。作者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否则将取消获奖资格。
  5.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获奖及入选作品,不再支付报酬。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对于影响两岸交流和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获奖及入选资格。“影响两岸交流和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和影响两岸交流默契的情形。
  8.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能获奖及入选;已获奖及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奖杯、奖金、荣誉证书等,并在媒体上通报。
  其他事项
  1.该奖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等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联系人
  《中国摄影家》杂志关老师
  电话:010-64959004
  首届海峡两岸中华摄影奖获奖作品
https://mp.weixin.qq.com/s/8Qjayoal-qijAeuizBQG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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